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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6年5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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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厮杀”将愈加激烈 倒逼企业加快改革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上接G01版)目前来看,我国的盐业国企大致可分为四类:一是以各省份盐业公司为代表的食盐流通专营企业;二是各省份盐业公司及中国盐业总公司所控制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约有70余家,占全部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2/3多;三是地方国有的独立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约有20余家;四是其他生产工业盐的国企。

“从我所了解的情况来看,自1949年中国恢复了盐业专营制度后,政府对盐业的垄断一直是严格的。依赖于这种行政力量,中盐集团以及各地盐业公司掌控着工业用盐以外的所有盐业销售市场,甚至努力将垄断的触角扩展至上游生产企业。”在吴金希看来,“正是由于这种专营政策,导致了多数国有企业的市场经营能力低,缺乏活力与竞争力,甚至还存在盐业央企与地方企业乃至私盐企业无序竞争等问题。”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推进盐业改革事业,但是却屡屡受挫。早在2001年3月,原国家经贸委盐业管理办公室就根据有关高层的批示,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对盐业体制进行调研,但是由于盐业既得利益群体极力反对,又赶上国家经贸委撤销等种种原因,盐业改革就此搁置。10多年过去了,盐业改革方案始终没有落地。

“相信对于大部分盐业国企来说,此番盐业专营体制改革给其带来的挑战是非常大的。如果中国盐业继续变着花样走老路,仍旧依赖着食盐专营体制所形成的惯性和惰性,那么迟早会被市场的力量所淘汰。但与此同时,却也给部分优势国企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生产效率、做大做强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遇。谁能先适应市场,先解决好冗员、低效等问题,谁就能占得发展先机,拔得改革头筹。”吴金希称。

新政效果需看执行力度

根据该方案,此次改革设立了明确的时间表。即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向健军认为,此次盐业改革是我国盐业改革进程的又一次推进,大体思路和内容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随着改革的推进与种种因素的不确定性,此次《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实行最终会取得什么样的效果,还是在于政策的执行力度,以及具体实施细则的出台。

“在盐业改革的实施环节中不仅要避免盐价的剧烈波动,还要加强监管,警惕私盐贩子乘机浑水摸鱼,确保食盐安全。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与改革相配套的监管体系,依法加强监管,明确各个部门的监管义务,加大盐务管理部门市场巡查、惩处力度。”向健军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盐改方案中,还保留了“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一条,让部分人感到改革不够彻底。专家称,盐业制度改革还要解决民生问题,如食品问题和价格稳定问题,如果全取消食盐专营制度可能会引起盐价动荡。

“从长期来看,盐业专营制度应有的改革方向肯定是废除现有的盐业专营制度,推进市场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放弃盐业的政府定价,盐价由市场决定;二是废除专营制度,让各类资本自由进入;三是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让食盐生产企业可以进入流通销售领域,批发企业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跨区域经营;四是完善盐业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向健军称,“目前具体实施方案还没有出来,期待着下一步盐改细则和行业准入条件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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