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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版            地方企联
 

2016年5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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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雇主代表职能

来源:中国企业报  

● 2015年6月,召开全省市州、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工作会,专题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10号文件。会议要求全省企联系统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要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出台契机,积极主动,更加旗帜鲜明地发挥好企业雇主组织代表功能的作用,维护好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

● 召开四川企联维权工委第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调整充实了理事会班子成员,大会选举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省企联副会长、四川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孙云任理事长。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出台之际,改选省企联维权工委,是从健全组织体系上确保行使雇主组织代表职能的重要举措。

● 创办《川企维权》专刊。为了把维护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推向正规化、常态化、法制化,省企联维权工委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扬律师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利用法律知识、法律手段、专业人士持续不断地向企业(企业家)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提供维权法律服务。在全国企联系统首创维权专刊,使协会从法律层面上为维护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开辟了新路径。

● 2015年7月,由省企联与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共同发起的“中国西部和谐劳动关系论坛”在成都召开。省企联代表作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家的重要使命”的交流发言。会上对新常态下劳动关系的主要特点与发展趋势,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作了交流与论述。

● 全力协助受国务院办公厅委托、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银监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等单位组成的调研组对全省关于银行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调研督察。分别对15家银行机构、6家政府部门、18家企业召开了三场座谈会,并陪同赴资阳市调研,得到了调研组领导的高度肯定。

● 切实加强企联系统的组织建设与功能建设,建立健全雇主工作体系。秘书长带队深入市、州指导帮助市、州企联开展为企业、企业家服务的活动,推动县区尤其是工业园区的企联组织建设,积极主动与市州相关领导及企联联系沟通交换意见。

● 2015年9月,内江市成立了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绵阳、泸州、攀枝花、广元企联顺利完成了换届,当年12月,达州、巴中、广安、眉山、自贡等正在筹备换届工作。总体看,全省市州企联的组织建设与功能建设绝大多数运行较正常,少数组织、功能不健全的企联,正逐步进行改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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