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节过多致农产品损耗大 流通新模式初现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宋笛
农村物流作为一个双向的物流渠道并非仅仅为农村消费服务,与此同时,通畅的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建立也将为农村经济带来新的生机。
与农村配送相比较,农产品流通涉及更多的问题,包括农产品的初级加工、分销、信息对称、低温运输等多个方面,在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受到冲击后,新的模式将以何种形式建立也成为了相关部门和整个农业行业关注的问题。
在这其中,包括合作社、批发市场等传统因素也成为了新模式落地的依托,整个农产品的流通和运输正在出现一些新的迹象。
农产品流通损耗大
农产品物流与普货物流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这一差别也使得在我国农产品物流依然处于一个较为粗放的层面。
早在2012年,农业部就曾经做过测算,据农业部测算显示,我国粮食、马铃薯、水果、蔬菜的产后损失率分别为7%—11%、15%—20%、15%—20%和20%—25%,每年仅粮食损失量就高达500亿斤,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损失率。
一位农产品物流的从业人员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目前的情况并未好转太多,“主要还是看品相,附加值高的,运输起来会比较小心,恒温、装卸都会做得比较好一些;损耗就会低一些,附加值低的,运输的时候就没办法控制太多了,要不然成本太高,控制不了。”
在我国农产品流通的过程中,环节过多也成为了农产品运输损耗大的原因之一。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农产品流通一般的轨迹是这样的:农产品成熟后由收菜的商贩和批发商进行收购,在这一环节往往存在着压价的现象,特别是草莓的类别的水果,限于保质期极短,商贩凭借信息不对称拥有很大的议价空间,批发商拿到农产品后再进行分销,进入农贸市场等零售端。
这一种流通渠道还是比较简单的渠道,流通的长度也较短,有一些跨区域流通的果蔬面临着更多的环节和渠道。
新模式仍需物流支撑
随着电商的逐步兴起,农产品的流通方式也出现了一些变化,传统的流通渠道受到了一定的冲击。
2015年,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张合成曾表示,电子商务给农产品流通即将带来三个颠覆性的影响:一是流通环节的扁平化。将大大减少流通环节,缩短流通距离,提高流通效率。二是公平化。电子商务时代的交易方式是以时间和价格来决定的,出价双方的定位是平等的。三是透明。整个流通环节交易方式的信息在电脑上做记录,信息都是公开的,对生产者和流通者对交易双方信息都是公开的,交易双方的信息形成对称。
目前包括天猫、顺丰优选等多家电商平台都已经切入到农产品市场,一些诸如产地直销、众筹农产品等多种新鲜的业态层出不穷。
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摆在这些电商面前:现有的物流体系是否能够支撑这种模式?毕竟电商对运输时限有着严格的要求,特别是其中产地直销模式的产品,更需要高时效、低成本的物流体系进行支撑。
一位正在从事优质大米产地直供的业内人士向记者提供的一个例子回答了这一问题。在2015年年末时,这位人士需要从黑龙江向广州地区运输一批大米,出于成本考虑,该人士选择了铁路作为运输工具,但是在北京转运时,大米停滞了数天,快到广州时,又因为春节导致数天的耽搁,整个流通时间远远超出了正常的运输时间。对这位人士而言,没有太多更好的选择,高效的物流途径意味着高的物流成本,而农产品特别是大米、蔬菜类的品类决定了其单位重量内利润空间较为有限,物流成本控制难度颇高。
传统节点的新作用
农产品新的流通运输链条的建立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对于合作社和农贸批发市场等传统节点的利用正在成为政府和行业的新方向。
根据农业部的信息显示,从2014年以来,农业部开展了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14—2015年期间累计创建加工示范单位716个,在引导带动农民合作社延长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目前,全国153万个农民合作社中,一半以上从单纯的农业耕种收环节迈向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很多合作社创建了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的新的产业化模式。
未来一个时期,农业部将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总体思路,重点支持其发展农产品采收、产地处理、贮藏、烘干等初加工及运输、销售等环节。
而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和天然的节点效应也将使得其在农产品流通发展中扮演必不可少的角色。根据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农产品批发市场4469家,其中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达1790家。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专业性与综合性相结合,产地、集散地与销地相衔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的一些传统的批发市场规模和设计对于车流的承载能力有限,仓储配套容量也有限,但是一些设计合理的批发应该可以成为农产品物流天然的集散地,扮演园区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