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以物抵债”受制约: 业内呼吁减免相关税费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朱虹
王利博制图 |
随着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今年国内银行业资产质量管控和不良贷款化解的任务将更加艰巨,业内预计银行业资产质量形势仍然不容乐观。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以物抵债”这一银行处理不良贷款的重要手段,由于税费较高而受到制约。业内人士指出,应采取减免相关税费、简化交易环节等举措,鼓励商业银行尽快处置抵债资产。
银行资产质量
形势不容乐观
进入经济新常态后,国内银行业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不断暴露出诸多问题。例如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率都呈现连续上升态势,银行资产质量下行压力增大,利润增速大幅下滑。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27万亿元。
世界银行东亚与太平洋金融发展局前首席金融专家王君不久前表示,随着实体经济的转型,未来五年银行业会发生巨大变化。中国虽然不会马上出现负利率,但随着利差的收窄,银行吃利差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未来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会加速商业银行脱媒的过程。现有商业银行结构会发生重大的调整,银行数目会减少,尤其是小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村镇银行,可能会被大量的收购兼并或破产。
国务院研究室秘书司原司长张定龙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现在国内银行的问题,确实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风险越来越大,不良贷款问题待解,资产质量形势也不容乐观。尤其是现在利率市场化以后,一些银行违规经营、盲目竞争的情况不断发生,例如冲节点高息揽储等。而且,现在投资回报也比较低,随着时间的积累,相应风险就会显现。另一方面,很多中小银行都存在信贷盲目竞争、占地盘这类问题,可能会带来不光是投资回报率的问题,还可能带来不良贷款问题。这就需要加强监管,加强引导,对违规行为必须纠正,否则后患无穷。
中国银行首席风险官潘岳汉表示,2016年,银行业的经营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银行业资产质量管控和不良贷款化解的任务将更加艰巨,预计2016年我国银行业资产质量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以物抵债
受较高税费制约
张定龙表示,现在各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措施都有,正在一步一步走。银行不良贷款现在总的要求就是要控制,要往下降,要防范风险、化解风险,有效处置不良贷款。
民生银行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在国内宏观经济增速下降的背景下,加剧了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化解难度。而作为银行处理不良贷款的重要手段——以物抵债,因为在实际操作中抵债资产的抵入变卖税费较高,制约了相关工作。
“按规定抵债资产处置时银行要承担买卖双方应承担的各种税费,例如包括买方的交易手续费、契税以及卖方的所得税等,大大增加了银行的经营成本。国内银行现在约有七成以上的贷款是房地产抵押贷款,银行在实施以物抵债的过程中,将面临不小的价值损失,而相关税费较高就更不利于银行进行相关工作。”平安银行内部人士坦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这个问题,业界普遍反映应减免相关税费。
“在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方面,应减免相关税费,鼓励商业银行尽快处置抵债资产。”国内某银行高层人士建议。他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快出台商业银行以物抵债相关税费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以物抵债在处置不良贷款中的通道作用。建议修订《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不再强求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必须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置完毕,并根据处置时效,在税费上给予差别化政策,如:抵债资产抵入后两年内处置的,免收抵入、保管、处置环节税费;抵入后两年以上至五年内处置的,减免抵入、保管、处置环节税费50%;抵入后五年以上处置的,全额征收税费。
其次,建议简化环节,试行不动产以物抵债合同登记或裁定通知登记。建议参照房屋买卖备案登记或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规定,登记部门可依据银行不动产以物抵债合同或法院裁定的协助执行通知,办理以物抵债登记或裁定通知登记,取代不动产直接过户给银行的做法,待银行以物抵债资产处置完成时,再按规定将产权过户给抵债资产受让人,简化抵债过户环节,精简资产流转程序。
最后,建议允许融资租赁,充分发挥银行抵债资产效能。对短期内难以处置变现的银行抵债资产,建议由财政部出台相关规定,允许商业银行利用不动产抵债资产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免征融资租赁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将商业银行办理融资租赁视为以物抵债处置,享受商业银行以物抵债资产减免税优惠政策,鼓励银行充分发挥抵债资产效能。
对此,上述平安银行内部人士表示,相关税费尽快降低、交易环节进一步简化等,都将直接减少银行处理不良贷款的成本,有助银行尽快处置抵债资产,化解金融风险,提高资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