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要过度推行“狼性文化”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李宏
4月15日,史玉柱在巨人员工大会上演讲时称,巨人在取得成功后,企业内部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兔子”,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所以要全面推行“狼文化”,赶走“兔子窝”。“‘兔子’人缘好,讨大家喜欢,但它不出业绩;‘兔子’最爱繁殖,比谁都爱繁殖,不停地繁殖,找同类,生出大量‘小白兔’,形成‘兔子窝’,霸占着岗位、资源和机会。”
此言一出,随即引发众多企业CEO们的共鸣与点赞,当然,质疑之声也不绝于耳。
所谓“狼性文化”,其实没有精准的定义。笔者综合各种褒义正面色彩的说法,归纳“狼性文化”,大致指的是企业文化中一枝独秀的创举,是一种带有野性的拼搏精神。狼性的野、残、贪、暴都应在团队文化中得以再现,那就是对工作、对事业要有“贪性”,永无止境地去拼搏、探索。
近年来,“狼性文化”在企业界盛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狼性文化”这把双刃剑的积极意义讲,企业文化是“养”出来的。正像联想柳传志经常所言:“不管是什么样的人进入到联想,都要熔化在这个模子里。这一点叫‘入模子’。你可以改造这个模子,但进来之后就要按这个做。”这个“入模子”的过程,就是“养”的过程。
从“狼性文化”这把双刃剑的消极意义讲,企业文化过度加入“兴奋剂”事与愿违。
企业如果在“养”的过程中融入了“兴奋剂”元素,或许会带来短期利益,但从长期看“兴奋剂”文化却会严重损害企业的健康躯体。“狼性文化”就是这样含有“兴奋剂”的文化,狼性中深藏着固有的本质——残酷无情、你死我活、蔑视规则,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极易造成企业及员工在道德文化上的迷失。在与市场竞争对手的拼杀中,置对方于死地将是唯一目的,即使一方获胜,也会因失血过多元气大伤,形成“双输”的结果。很显然,对企业的长期发展而言,“狼性文化”绝非百分之百正确的商业大道。
你死我活绝不是正常的市场法则,与人为善才是在市场上获得成功的根本。毕竟,在中国做生意,不能脱离中国的文化背景。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上,中国文化的背景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企业文化是凝聚员工的纽带,而中国文化的背景是使员工能够自觉奉行企业文化的精神基础,脱离中国文化背景下的人文特征,会产生巨大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