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来源:中国企业报
我公司于2016年2月12日丢失证件一套,新证办理之前,在此期间用此套证件办理的任何业务均属无效和违法的。
证件明细如下:
一、恩泽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烟国用(2011)第2133号
二、恩泽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0613201100167号
三、恩泽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613201200428号、建字第370613201200429号、建字第370613201200430号、建字第370613201200431号、建字第370613201200432号、建字第370613201200433号、建字第370613201200434号、建字第370613201200435号、建字第370613201200436号、建字第370613201200437号、建字第370613201200438号。
四、恩泽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施工许可证——烟建开字[2011]第052号、烟建开字[2011]第055号。
以上证件均已丢失,原件作废,特此声明!
恩泽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