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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6年4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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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持股推进 20家试点企业进入遴选阶段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赵玲玲

王利博制图

伴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推进,关于员工持股等敏感性内容的讨论也已经进入到了实质性的落地阶段。

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日前联合对外发布的《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从3月1日开始,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国有科技型企业员工持股和分红激励工作。其中,股权奖励的激励对象限本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重要技术人员,企业年度岗位分红激励总额不高于当年税后利润的15%。

国资问题专家许保利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员工持股这两年一直备受关注,人们也非常期待,但改革的进展要低于人们的预期。此番三部委联动布局员工持股,划定了红线范围,这有利于更科学合理的推进员工持股改革,相信过去股权激励改革中的很多藩篱将会被打破。

国有科技型企业

试水员工持股

根据《办法》,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员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过中介机构依法审计,且激励方案制定近3年内没有因财务、税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一家国有科技型企业的公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办法》对企业来说是好消息。一方面比之前试点时股权激励额度是略有提高的;另一方面办法的出台规范了相关流程,使得企业的股权激励更合理合法,也将企业的股权激励行为放在阳光下,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

清华大学中国战略型人才库主任彭剑彪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高级技术人才成为国企员工持股优先考虑的对象是符合市场规律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作为企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高级技术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愈发不可忽视,他们所创造的智力成果很难衡量。因此,让科研、创意、设计等企业中重要的骨干人员持股,能够创造出更多的核心竞争力”。

对此,某能源类央企内部人士此前也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了员工持股将会成为国企改革的一大亮点。他说,“员工持股,从某种意义上实现了员工身份到股东身份的转变,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防止内部人短期行为,更好地让员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工作起来也更有动力。此外,还可以将员工的社会资本引入企业,形成改革红利,一箭双雕”。

(下转G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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