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资委 定调下一轮国企改革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高建生 吕晓艺
“到2020年,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更加凸显,与市场经济相融合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建立。”日前,福建省委、省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在新闻发布会上,福建省国资委副主任林杰这样介绍此次福建省国企改革的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福建省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七项重点改革任务
“把握政策尺度、结合福建实际”是《实施意见》把握的主要原则。“部分内容体现了福建的特色性和务实性,增加了促进国有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强骨干人才队伍、打造优秀企业文化等内容,在具体内容上尽量体现可操作性。”林杰表示,《实施意见》适用范围覆盖福建全省国企,也专门对省属企业提出了要求。
《实施意见》要求抓好七项重点改革任务:
一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又分为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并实施动态调整。
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
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试点探索建立授权经营制度,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
四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规范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双向投资,稳妥推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五是促进国有企业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打造龙头企业,鼓励国有企业“走出去”发展,创新驱动,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是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出资人监督,协同外部监督力量,严格责任追究。
七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加强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建设廉洁国企,打造优秀企业文化。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国有资本年保值增值率达到108%以上,国有资本流动性和配置效率显著增强,资本证券化率大幅提高,省属企业80%以上的竞争性业务国有资本实现证券化。
如何把握任务要求
福建国企规模、市场化程度向来走在全国前列,此次《实施意见》亮点频出,得到了广大国企的认可。
“实现一个转变”,即准确把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监管责任,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突出四个重点”,即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除法律规定和特别授权外,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再出资办企业。”林杰透露,福建省国资委将促进尽快出台《福建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并计划2020年前稳步将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对于如何落实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林杰以“三个归位”来回答: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实施意见》还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将股份所有制改革推动上市作为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形式,同时根据行业的特点和企业的实际,宜控则控,宜参则参。
林杰强调,2016年是国企改革落实年,福建国企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