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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版            金融·资本
 

2016年3月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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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秘书长徐晓兰:

要不断创新性地加大监管改革力度

来源:中国企业报  

徐晓兰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取得了长足而有效的发展。在政策红利的影响下,一大批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新兴金融业态不断涌现,金融业信息化、经营综合化渐成趋势。然而,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和新隐患。一时间监管重压,行业风声鹤唳。

相比传统金融业400多年的发展历史,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不到20年,尚处于青春期,目前存在的一些不足与挑战,需要不断创新性地加大监管改革力度,以适应新业态与传统监管之间的矛盾。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行业长效机制,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秘书长徐晓兰建议:

首先,加快出台促进互联金融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纲要,为中小企业建立融资平台。伴随着 “互联网+”产业的兴起,我国传统融资呈现出新的市场格局。建议能够进一步加大互联网金融行业改革、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措施,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其次,统筹建立多维立体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大数据平台,构建全面有效的信用体系。我国全民的信用体系正在建设中,但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更急需建设行业大数据信用评估监管体系,探索从“园丁式”监管向大数据监管管理方式转变。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主体自治的三者有机结合。

此外,加强对行业不切实际的宣传实施管控。随着近两三年P2P平台的爆发式增长,行业间竞争进一步加剧,各家P2P平台都配有微信公众号、平面媒体、新浪微博等各类营销传播渠道,并借由参加公众活动,评选获奖、接受媒体采访、各类广告营销等方式提升品牌知名度。甚至一些企业组建了自我营销体系,将营销、品牌、公关提升到公司战略层面。这让P2P行业进入了“烧钱”抢用户的营销推广竞争中,而由于缺乏相应监管细则,大量不切实际的企业宣传大行其道,并诱发很多媒体不经证实纷纷转载,如2015年的“e租宝”事件,不仅使投资者们蒙受重大损失,也重挫了公众对整个行业的投资热情。建议出台相关细则,对披露信息不完备、有明显不合理宣传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宣传实施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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