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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版            金融投资
 

2016年3月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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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三会”合并应是 金融监管改革首选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莫翔宇

2月23日,财新网刊发央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卜永祥撰写的《中央银行统筹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是现阶段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唯一出路》一文。在文中,作者建议撤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机构、业务、人员、服务并入中央银行,建立单一金融管理体制。

作为一个基层金融监管实际操作者和经历者,笔者十分认同这一观点,并且在很多方面与作者感同身受:首先,如今分业监管运行体系成了金融混乱的根源。如股市场外配资,证监会、银监会都有监管职能,但缺乏沟通与协作,导致监管信息相互封锁,无法形成监管合力,致使场外配资成了去年股灾的始作俑者。而且这种分业监管模式还带来了很多缺陷:一是地市以下缺乏证监会和保监会机构,其监管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如保险展业、佣金、理赔等保险业务方面及银保合作业务方面都存在不少违规问题,既让广大保险消费者投诉无门,又让省级以上保险监管部门难以及时、准确掌握相关信息,使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了保险业声誉和形象。二是在监管上存在相互“争权夺利”现象,对一些公共交叉金融监管问题上,如果有利就强调部门权力,导致过度监管;如果不利,就相互推诿,形成监管割据局面,使金融监管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如在农村资金互助社、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准入审批上,就存在“两张皮”现象,一些地方政府只审批不监管,银行监管部门因不由其审批,对存在的风险问题就视而不见,放任不管,致使这些机构披着“合法外衣”,进行各种非法集资及高利借贷活动,酝酿了各种金融风险隐患,使我国金融进入了历史上最混乱和最危险时期,给民众带来了巨大损失,更带来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其次,分业监管模式已跟不上金融创新与发展需要,给各种社会乱办金融行为以可乘之机。如商业银行发行的各类理财产品及为股市提供融资融券问题,就牵涉到多个监管部门,由于相互间监管机制跟不上,存在规避金融监管问题,将资金绕道正规信贷渠道流向非标资产业务及过度流向股市,埋下了经营风险隐患。不少企业借扩大企业基金及业务创新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使各种非法集资案件屡屡发生。尤其,对非法集资监管由于各级地方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缺乏步调一致的行动,甚至貌合神离,无法斩断非法集资之根。而且当问题发生时,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只能充当“马后炮”角色,无法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其呈“野火烧不尽之势”。再次,监管部门之间不协调局面,给被监管部门增加了不应有的负担,让被监管单位陷入无所适从和无可奈何局面。如在对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监管上,央行与金融监管部门存在很多交叉监管领域,而且在监管报表和其他统计信息上,各搞一套,使被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加重了监管负担,造成了监管资源浪费;又影响了监管效率,甚至损害了金融监管部门权威和声誉。

因而,央行官员提出的金融监管改革思路,意见中肯,切合中国实际,且建立单一金融监管体制,是成本最低、运行效能最大化的金融监管模式:一方面,有利集中金融监管资源,不需增设过多监管机构和增加过多监管人员,有利形成高效有序的金融监管合力,解决央行与监管部门分设体制下系统性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避免道德风险,充分发挥央行监管权威,确保打击社会乱办金融行为的精准有力,为金融安全运行提供坚强保障。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覆盖所有金融行业的金融监管体系,使金融监管更加适应金融交易跨市场化、银行业务表外化、资本流动网络化等金融发展新特点、新动态需要,能极大地实现金融功能监管,有效堵塞金融监管“真空”,使各种金融混乱无序行为无处遁形。再一方面,央行宏观监管与地方微观监管相结合的分层式监管模式,适合中国行政区划特色,有利促进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形成监管互动;且更能分清监管职责,实现央行宏观金融监管与地方微观金融监管的有机结合,极大地提高金融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激发金融监管活力,彻底摆脱过去金融监管反应迟钝、查处滞后的被动局面,从根本上扭转当前金融监管不利局势,对提高金融监管快速反应和查处能力、增强金融监管震慑力,维护好金融秩序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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