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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中国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五年纪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1版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五年纪
 

2016年3月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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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着速朽着

P2P网贷阵痛中觉醒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刘彦领

以发展迅速著称的P2P网贷在2015年迎来了大爆发,同时各种问题也开始集中显现。

2015年,P2P平台数量突破4900家,贷款余额达5800亿元,成交额破万亿大关;同样这一年,风险平台此起彼伏,大批平台因各种问题死亡,各种资本追捧,烧钱赚吆喝随处可见。

而随着相关监管政策的陆续出台,此前无序发展的P2P行业进入了洗牌及良性竞争的轨道。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称,未来P2P监管将会更加严格,同时随着平台同质化竞争的加剧,P2P业务布局也将更加多元化,细分领域的竞争也会愈加激烈。

互联网金融“合规”

天天财富CEO李秋旺称,如果说2015年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回归理性的一年,那么2016年则是互联网金融“合规”的一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告别早期野蛮生长,逐步理性发展的趋势将继续呈现。

2015年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明确了P2P网贷平台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确保P2P平台的信息中介属性,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并设置了18个月的过渡期。

2016年初,深圳、上海等地相继暂停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农行在1月暂停了P2P交易接口,随后,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也相继暂停了P2P第三方支付充值渠道。

合拍贷董事长张金如表示,2016年行业整顿会带来新气象,安全性必将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绝不能踩踏的红线,P2P必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严苛的条件下,业界普遍认为,2016年P2P将迎来真正意义上的洗牌。“接下来,P2P行业90%以上的平台将会死去,数量会由现在的3000多家淘汰至200家左右,大体量的公司大约10家左右。” 拍拍贷CEO张俊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银率网分析师李先瑞为《中国企业报》记者分析称,问题平台大规模爆发情况在2016年还将持续。一方面,随着经营时间增长、成交量变大,一批经营不规范、风控不严的平台长期积累的问题和风险将逐步显露以至爆发。另一方面,监管加强后,不规范平台面临严厉整改,恶意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平台将被逐步清理。

在壹佰金融CEO洪建荣看来,2016年下半年网贷行业将会进入第二个洗牌阶段,也就是风控的筛选。一批老牌的P2P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甚至出现倒闭跑路的情况。一方面老牌P2P平台将面临兑付的高峰期;另一方面,经济下行已成“新常态”,逾期甚至坏账大幅提高,2016年将是许多平台坏账的爆发期。

洪建荣还认为,2017年或者更远的将来,P2P行业必将迎来以平台业务模式为筛选标准的第三次洗牌。“如果把互联网金融看成一场马拉松的话,那么能够赢得这场比赛的一定是在业务模式上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在风控和合规上有自己底线的P2P公司才能脱颖而出,标志性的事件应该就是有一批优质的P2P企业会在A股上市。”洪建荣说。

2016年或迎上市热潮

由于行业内竞争加剧,洗牌加速,监管细则出台在即,许多平台缺乏核心竞争力、实力薄弱而无法做大做强,难免面临淘汰,而被兼并收购或许是这些平台的另一种出路。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除了上市公司、大企业收购P2P网贷平台外,2016年将会出现不少行业内的并购行为,未来也将有更多互联网巨头企业、实业巨头布局P2P业态。

2015年9月,团贷网联合其股东九鼎投资、久奕投资完成了对融金所的战略控股,也为P2P网贷行业平台间并购揭开了序幕。

在小牛在线COO余军看来,行业目前正在向“寡头化”方向发展。未来将会出现强者恒强的局面,规模较小的P2P平台已经很难生存下去。资本的进入也让P2P行业竞争加剧,异常激烈的竞争势不可挡。

2015年,虽然资本市场起伏很大,但仍有不少P2P平台获得了融资,包括凤凰金融、银豆网、理财范等,陆金所也在2016年初完成了12.16亿美元融资。

此外,宜人贷美国纽交所上市,也掀开了P2P平台上市融资之路。

2015年12月18日,宜人贷在纽交所挂牌上市,成纽交所中国互联网金融第一股,业内认为,这将为国内P2P上市提供借鉴和典范。

2015年下半年以来,P2P平台纷纷提出上市的计划,从早前红岭创投抛出借壳上市计划,再到最近多家平台联姻上市公司挺进资本市场,越来越多P2P公司加入到这场大战中来。目前,已有多家P2P公司准备进军新三板。

李先瑞表示,行业整合有利于优质平台获得更多资产端和资金端的优势,平台为了更快发展也会积极去拓展融资或争取上市融资。随着战略新兴板和注册制的推出,未来我们会看到更多P2P平台在境内或境外资本市场获得融资。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莫开伟表示,允许并鼓励P2P上市是资本市场必然选择。

莫开伟表示,随着银监会、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结束,P2P企业性质被基本定位于信息中介行业,其中设定的12条红线,为P2P行业告别“野蛮时代”提供了强有力保证。

作为信息中介企业,P2P同样拥有做大做强的愿望和权利,走向资本市场融资则是做大做强必由之路,而且也是丰富资本市场现实需要。目前有许多企业都被允许上市,从保健行业到大型企业,P2P行业上市亦应在被允许之例。

莫开伟同时指出,但P2P行业上市必然坚守12条红线,严把资质准入关,只能允许符合条件、经营审慎、内控机制健全、抗风险能力强的P2P企业上市。对不符合条件要求、不具备上市资质的P2P企业,一律禁止上市,尤其要防止其蒙混过关,以免给资本市场埋下新的风险隐患。

莫开伟认为,允许和鼓励P2P企业上市还会产生巨大金融辐射效应:一方面,可加速P2P企业洗牌,推动P2P企业兼并,促进经营规模大、抗风险能力强、具有较大经营潜力的“巨无霸”P2P企业诞生,使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更加茁壮成长。另一方面,P2P行业如果能顺利上市,可让目前饱受诟病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公众心中改变形象,增强公众信心,为P2P行业快速、健康发展蓄积更多社会能量;同时,也可吸引更多大型企业参与P2P行业,对P2P行业规范发展起到较强约束力,有利打造P2P全行业生态运行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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