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1版:头版 4下一版
第01版            头版
 

2016年3月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反思: 别让政策吞噬了灵感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丁是钉

一个发明可能会衍生出一个巨大的新兴产业,而发明更多是来自于灵感。单从字面上看,灵感这个词就充满了神秘色彩。灵感的产生往往是出乎意料的,是不可以被预见的,不被人类主观愿望所控制的。

蒸汽机、电力、互联网这些推动人类社会巨大进步的发明,可以说没有一个是被产业政策规划出来的。

最有浪漫意味的当数扩频技术的发明:这个被广为应用于现代通讯中的CDMA和Wi-Fi技术,居然是受钢琴弹奏的启发而发明的;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其发明者居然是一个叫做海蒂·拉玛的好莱坞“花瓶”明星。之所以被称为“花瓶”,是因为所有见过她的人都只记得她的美貌。当海蒂还是曼德尔妻子的时候,她在无意中听到丈夫和武器专家谈到无线电通信干扰技术问题。偶然的一次,她找到写过美容文章的钢琴师安塞尔讨论美容塑身问题。中间休息的时候,安塞尔为她弹奏了一首钢琴曲。她从音符改变旋律的变化中,突发灵感,悟出可以用同样的原理来改变无线电的频率。不过,她和安塞尔的这项发明专利,被官方以军事秘密为由封存了数十年。

政府通常愿意把自己描述成一个发明的推动者,并把发明看做是政府的功劳。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一次拉票演讲中,以高速公路为例,力证政府机构相对企业主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并举例称,“是政府研究机构发明了互联网,让各类企业从互联网上挣钱。”事实上,尽管的确是在美军阿帕网(ARPANetwork)计划中,产生了包括数据包交换技术、TCP/IP协议在内的互联网基础技术,但是,在阿帕网最初的构想中并没有互联网的概念,目的只是为了解决军队的通信安全问题。也就是说,这些发明并不是在政府或军方产业政策的指导下产生的,而只是政府规划的“副产品”。

更耐人寻味的是,当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负责的网络在1995年被彻底关闭后,私有化的商业网站开始大量涌现,才开启了真正的互联网时代。博主布莱恩·卡奈尔总结称:“实际上,互联网支持了自由市场理论对大政府的根本批判。政府发明了很有用的信息传输协议——TCP/IP,但经过了30年都没有流行起来……当民间力量主导后,不到10年,便催生了新世纪最为重要的一场科技革命。”在全球人的心目中,蒂姆·伯纳斯·李才是互联网的缔造者。是他发明了第一个网页和万维网,不但没有花政府资金,相反却放弃专利,用免费的方式让互联网迅速普及到全球的每个角落。

事实上,对于产业发展来说,亦是如此。一些“含金量”颇高的产业政策,诱惑着资源和智慧跟着补贴走,断送了许多可以产生灵感的机会。盛极一时的光伏热,在短时间内催生了无锡尚德、河北英利、北京汉能等三大行业巨头。同时,也让中国的光伏产能超过了全球总需求。随之而来光伏产品价格暴跌,致使施正荣、苗连生、李河君三个“首富”级企业家,“自由落体”式地跌落到事业的谷底。各级政府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层层补贴,也是让人眼馋的“肥肉”。由于一台新能源汽车最高可以获得高达12万元的补贴,一些厂家竟然以“外壳+电池”的方式拼凑出新能源汽车,骗取国家高额补贴。国家搭上了真金白银的产业政策,不但没有激励更多的创新,反而导致产业生态恶化,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负效应。

“唯上是从”、“唯官是从”的集权文化遗毒,是扼杀中国人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元凶。目前,社会上把中国人缺少独立思想、创新能力差的现象归结为教育问题,把板子完全打到“应试教育”上。这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公道的。其实,机关和企业里“一把手”说了算、其他人没有发言权的管理机制,才是造成中国人“喜欢”盲从的根本原因。由于发言权、决策权都垄断在“权威”和“一把手”手中,致使很多人抱着“少说为妙”的心态,看谁“说了算”就“坚决支持”谁。等自己一旦当上“一把手”,就要报复性地“说了算”。比如,有的副市长一旦当上市长,就会彻底推翻前任市长的城市规划,完全忘记了自己也曾为原来的规划投过赞成票。

在一个完全由别人做主和说了算,并且说话可能要冒很大风险付出很大代价的年代里,普通人决策的意愿和能力几乎退化为0。并且会逐渐演化到不愿意读书、不愿意学习、不愿意思考的懒惰状态。一些科学实验证明,那些长期被关“禁闭”的人,或者是和动物生活在一起的“狼孩”、“猪孩”,由于长期没有表达和思考,其语言和思维能力都会持续弱化,直至丧失。现实中那种缺少争辩机制和欲望的问题,实质上是人们的“自我禁闭”。这种群体性“理性选择”长期延续的结果,必然导致灵感产生机制的衰退和萎缩。而思想、智慧和灵感才是最有创造性的力量,蕴含着比物质更重要的、对人类社会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能量。 (下转第二版)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