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22版:中国国资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2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6年1月1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论道

来源:中国企业报  

工信部部长苗圩

工信部将抓紧制定实施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总体方案,协调出台扶持措施。

对工信部而言,一定要注意把处置“僵尸企业”和产业重组、化解过剩产能紧密结合起来。方案将坚持多兼并少破产的原则,妥善安置好职工,引导“僵尸企业”平稳退出;同时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积极推进破局性、战略性兼并重组,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

化解产能过剩需要多措并举,工信部将通过严格环保、能耗、技术等标准,利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加大特困行业过剩产能化解力度;开展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试点;研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风险损失共担机制。

工信部2016年将制定实施机械、汽车、轻工、纺织、电子、建材等重点行业分业施策专项方案,支持困难行业加快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实现产品升级、转型转产、扭亏增盈。

压缩产能也好、处置“僵尸企业”也好,主要是以地方为主来提出方案。

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

“僵尸企业”对于中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质增效是一个大的障碍,是当前的心头之患,也是企业减利的最大出血点。所以,中央和国务院下决心处理“僵尸企业”已经提到议事日程。

初步想法是以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为方向,坚持分类处置,因企施策,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企业为工作主体,坚持依法依规,确保稳定,立足于优化存量,拟采取深化改革、减员增效、清产核资、债务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多种措施,来加快处置“僵尸企业”。

关于国有“僵尸企业”的退出机制和细则,国务院国资委还在进一步研究。

国务院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

在治理“僵尸企业”的过程中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类施策。

亏损央企的情况有多种因素,有的是行业周期,有的是政策性亏损,有的是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也有技术跟不上市场形势,还有内部管理的问题。所以,在治理过程中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类施策。

在这种情况下,国资委初步考虑通过几个一批来解决问题,一是加强管理提升一批,通过管理提升提高运行效率,拓展营利空间。二是通过技术改造提升一批,使技术通过加强创新,推动产业转型,逐步走入正常的发展轨道。三是通过兼并重组一批,自己的能力难以渡过难关,通过与其他的企业合作重组、协同,形成新的活力。四是对于确实没有扭亏希望的企业,关闭退出。

知名财经专栏作家叶檀

处置“僵尸企业”一般有两种途径。第一,一个企业如果长期扶不起来,它就要进入破产重组阶段,如果破产重组还是无法变好,就要最终破产。第二是并购重组,如果这家企业还有一些好的技术、好的品牌,可以通过并购重组尽可能减少成本,最好的结果当然是“起死回生”。

但是“僵尸企业”再扶持起来非常困难。首先,如果是地方企业,地方政府非常不愿意处置,因为处置过程中会面临人员、税收等一系列难题。其次是企业不愿意,因为他也会面临今后的信用和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再者,处置程序一般来说并不清晰,因此只能是不断给这些“僵尸企业”输血。

不管国企还是其他企业,从微观的层面上来说,都是竞争性的企业,它就需要有一个非常统一的标准,就是通过改革之后,他们能不能盈利、能不能解放生产力,这才是最重要的。

爱股说数据平台联合创始人邹峻

A股市场很多人就是在炒垃圾股,而且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去炒。在爱股说的平台,发现资不抵债的企业就有19家,但是这19家的股票价格并不低,表现还是可以的。这种情况发展下去,不可能对中国的资本市场有好处。

就A股市场而言,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让“僵尸企业”退出:第一,要推动市场化的资产证券化,创造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正能量,加大国企改革的力度;第二,国家要设计出一套失业稳定保障体系,帮助这些企业完成脱胎换骨,保证兼并企业的合法权益。第三,要严打涉嫌市场操纵,从严从重地处理。而且罚款和没收的资金完全可以拿去补充“僵尸企业”的失业保障基金。

(本报记者编辑整理)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