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进入 “拼品牌”时代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崔敏
随着各地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持续收紧,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市工商局要求各区级下架所有与民间融资相关的广告。虽然目前该消息真实性尚未得到确认,但已在业内引发热议。
有利于行业规范
近日有报道称,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经下达电话通知,要求各区级下架所有与民间融资相关的所有广告,包括但不限于P2P、理财广告等等,电视台、报纸、楼宇、互联网等形式的广告均在下架的范围之内,如果平台不希望下架的,需要征得区以上级别金融办的同意。
一时之间,消息在业内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搜易贷COO蒋轩表示,下架P2P行业广告就像雾霾天限行,虽不治其根本,却是现阶段的可控手段,金融行业的试错成本太高,在行业规则还未清晰前,有些平台最想借广告获得背书而快速聚拢资金。
“就目前的行业发展来看,短期内控制广告的大规模投放是利大于弊的。” 蒋轩补充道。
91金融联合创始人吴文雄分析,这利好行业发展以及对投资者保护,P2P作为信息中介不应过多夸张金融属性从而误导投资人。此举可以从两方面保障投资人权益,一方面是加强审核,广告平台对于投放广告的P2P平台加强资质审核;另一方面是加强对投资人教育,最主要还是让投资人对于互联网金融有清醒的认知。
民贷天下常务副总裁陈挺表示,继e租宝、大大集团事件后,相关部门肯定要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重,部分投资者并不了解行业,更不懂得甄别平台,在缺乏相关投资知识的前提下,就因为被广告吸引而投入了全部家当,造成损失,所以下架广告也是给这部分投资者一个很好的避免损失的机会。
分期乐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下架P2P广告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互金行业,促进行业持续健康良性发展。作为新生产物,互联网金融在不断创新,扩大市场的同时,需要市场驱动,更需要政策助力。
东方银谷副总裁黄振华认为,国家实施“互联网+”战略,就是要推进整个社会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新时代的跨越式发展,互联网本身就是最好的宣传途径和沟通手段。P2P网络借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个组成部分,天然具有互联网属性,信息传播不应也不会成为其发展的瓶颈。
积木盒子相关人士表示,此举对既有客户没有影响,新增客户了解信息将受限;将更依赖于口碑传播,产品和品牌将更为重要。
平台将更多依靠口碑营销
陈挺分析,此举给了各平台调整自身运营和品牌策略的一个很好的机会,一方面,广告费用其实占了平台运营的很大一部分,对于未投放广告的一些平台来说,可以节省一部分宣传费用;另一方面,广告又是一个很有效的宣传手段,特别是吸引新投资者,而此举也是倒逼平台回归到互联网金融本质,做好产品和服务,如何通过其他有趣有效的手段来打造品牌和深化品牌是大家都需要思考的。
吴文雄表示,此举将使许多平台将重心从营销推广转到核心能力的提升,包括风控、资产端的获取能力,能够更好地保障用户资金安全。
借贷宝负责人也透露,2016年将减少线下广告的投放,更多的利用新媒体传播渠道。
业内人士分析,即使不做广告,平台也可以通过采访、公众号、沟通会、论坛等方式宣传;也可以通过跨界合作实现互引流量,像票据宝就与滴滴合作;还可以通过名人代言,羽泉为借贷宝代言,大鹏为小牛在线代言,朗朗为绿能宝代言等。
民信贷公关总监杨柳表示,硬广告只是行业营销的部分方式,不是全部命脉,企业正好可以借此机会修炼内功,以待时机厚积薄发。
政策或存实操难题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对此举真正的效果提出质疑。比如有些机构可以变换名称来应对,比如采用金融集团,或者只是做CEO形象类广告等等,具体要从广告主的企业性质区分还是只从广告内容的字面上区分,还要看具体的政策细节。
而下架广告的范围也广受关注。“除了通知规定的电视台、报纸、楼宇、互联网等广告形式之外,还有例如宣传单页的广告、DM的广告是否也在禁止范围内?”陈挺说。
对此蒋轩认为,一个是监控执行效果,一个是怎样界定广告的范围,这两个都是难点,如果相关的政策出来,需要有这两个方面的诠释。
吴文雄认为,即使禁令出来,但执行到位还需要一段时间,因为涉及已经签合同的广告如何处理等问题。此外,互联网归网信办管辖,电视报纸归市委宣传部管辖,协调起来也需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