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路径 解决“去产能”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李锦
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强分类指导,对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或剥离重组,对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清理处置“僵尸企业”,到2017年末实现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
这是国务院层面,首度就亏损企业问题提出定性、定量、定时、定标准的措施,特别是到2017年末的时间表确定,具有重大意义。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确定2016年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指出:“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突出完善制度,突出督察落实,把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改革任务抓在手上,主动出击,贴身紧逼”。解决亏损企业问题,便是这样“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改革任务”。这是供给侧改革思路在国企领域的重大部署。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把“促进过剩产能有效化解,促进产业优化重组”作为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的四大关键点之首。同时,会上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提法。这不仅为化解过剩产能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下一步攻克这一难题提供了有效路径。最近要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必然对2016年的“促进过剩产能有效化解,促进产业优化重组”进行新的部署。
我们应当明确形势,供给侧改革突破口是要对“僵尸”企业实行成功清退。时间紧,任务重,必须主动出击,贴身紧逼。 (下转G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