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僵尸企业” 五大难题待解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上接G01版)
“僵尸企业”长期处于“沉睡状态”。有人将其形容为“沉睡的婴儿”,不唤醒,有可能长期处在睡眠状态,而一旦唤醒,婴儿可能大哭大闹,引来各种各样的麻烦。因此是否值得将其“唤醒”?应该看到,“婴儿”暂时的安静,并不意味着它的消亡,它会随时惊醒,并不断向母体索取营养。因此,与其将“僵尸企业”比成睡熟的婴儿,不如比做母体的癌瘤,它长在母体内、依靠母体不断供血,不断地吸取母体的营养,长期影响母体的健康!国有企业要健康发展,必须及早重视“僵尸企业”的危害,早日解决自身肌体内的毒瘤!
解决清理“僵尸企业”问题,要以盘活资产、安置职工、平稳推进为目标,以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目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解决全国“僵尸企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政策配套支持,在政策方面,帮助企业降低消化历史遗留问题的成本。当前需要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重点问题:
一是规范企业改制重组。不改变过去国有企业“固化存量、优化增量”的改制做法,就会不断地产生新“僵尸企业”,国有企业改革就将永远是不彻底的改革。
二是大力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目前还有大量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分散在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长期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企业经营结果无人负责。只要行政主管部门还继续直接管理企业,“僵尸企业”就必然被分割管理于行政主管部门,很难实现一盘棋整合国有资源,实现重组退出。
三是分类推进改革。要将“僵尸企业”按形成的途径、“僵尸化”程度、“僵尸化”方式等进行分类,对不同类企业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法。重点研究阻碍“僵尸企业”改革的各方因素,将具备条件的,先采取剥离、重组等方式解决,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可先采取托管、资产置换等方式集中管理,等时机成熟后再解决。
四是充分运用好地方国有资本预算。国有资本预算是国资监管部门对所出资企业的出资人职权,更是进行国有资本“进、退”调整的重要手段。国有资本预算不仅仅有向出资企业收取收益的职能,也有解决历史欠债的义务。充分调动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国有资本预算和业绩考核手段,逐步分批地解决“僵尸企业”问题。
五是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通过市场化资本运作,逐步整合、消化国有“僵尸企业”。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各类资产平台对“僵尸企业”有效资产进行重新整合,尽可能盘活一部分资产。同时通过托管、资产置换、破产等市场化方式,实现低效、无效资产的有序退出,从而达到“僵尸企业”与母体企业的彻底隔离和退出的目的。在实现国有权益损失最小的前提下,保障其他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