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资产证券化上路 收益率低或影响推广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朱虹
王利博制图 |
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并首次确认允许公积金资产证券化,吸引诸多关注。不过业内专家指出,由于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收益较低难以引起市场兴趣,这或许会加大其在国内普遍推广的难度。
首次确认
允许公积金资产证券化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并指出可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或者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以增强资金流动性。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发布13年后,首次确认允许公积金资产证券化。
民生证券宏观研究员朱振鑫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国内大量发放公积金贷款之后,普遍存在的情况是往出贷的比回收的多,出现了余额下降的压力,这种机制实际上是不可持续的。而公积金资产证券化是把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以证券化的形式在资本市场出售,提高公积金余额的利用率,获取新的收益。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公积金资产证券化其实属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一个变形,都是将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盘活存量、提高资金的周转率。运作模式上也会在前期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经验基础上实施。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因为基本上公积金贷款的周期比较长,而且大部分公积金资金成本也比较稳定,资产证券化可以丰富公积金余额再利用的形式。
记者了解到,2014年9月30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中,就已经提出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目前我国已经有武汉、盐城、湖州、常州等地出台证券化试点业务。
今年6月30日,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成功发行“汇富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5亿元,其中的4.75亿元优先级证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此专项计划对应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容量巨大,此类资产将有望成为交易所证券化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8月初常州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支持证券也成功发行,总融资额度为6.19亿元,期限为6个月,这是目前国内公积金行业资产证券化的单笔最大融资额。
收益率低成实操瓶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开始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商讨、研究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有关问题。住建部数据显示,2015年前三季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超7000亿元人民币。此前住建部、人民银行总行多次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业内普遍观点认为,公积金资产证券化打通了住房公积金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通道,提升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使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从资本市场源源不断发行债券等获得资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把募集来的资金再贷款给符合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购买住房,也可以用来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也有分析人士担心,公积金资产证券化被允许之后,中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可能单独成立公司,即类似美国的房地美和房利美,可能会产生投资方面的风险。因为在经历过2008年由美国两房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之后,人们已经对房利美、房地美“谈虎色变”,因此业内对此显得格外警惕。
不过,谈及公积金资产证券化可能遇到的投资风险,朱振鑫指出,风险方面其实并不是很大,国外可能会有违约风险,但是国内可能性不是很大,因为存在制度方面的差异。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收益比较低,所以可能市场会不太感兴趣,这可能会加大其在国内推广的难度。
沈萌对记者表示,与以商业贷款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不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较低,因此相对投资收益也会较低,但也可能通过资产池的方式降低收益风险,配置给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丽娜认为,在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资金运营成本高的背景下,是否符合投资者债券投资需求还是未知数。
业内人士指出,就资产特点而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收益稳、风险小、信用好、小额分散的特点,是理想化的证券化资产类型,但贷款期限偏长,贷款利率偏低和地区集中度高的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证券化的实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