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走出去” 如何解“外患”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敏
随着中央企业“走出去”步伐进一步加快,境外上市并购、承揽重大项目、引进战略投资等涉外经营活动全方位展开,面临的风险也随之大幅增加。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之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巨亏频现,涉外法律纠纷案件也呈不断上升趋势。仁达方略集团董事长王吉鹏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央企应妥善处理好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方能在“走出去”战略中一展拳脚。
“外患”频现
《中国企业报》:央企“走出去”那么多年,国资流失的不在少数,有的甚至血本无归。您觉得是为什么?
王吉鹏:到别人的地盘赚钱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
政治障碍重重。伴随着“中国经济威胁”、“威胁国家安全”等舆论阻挠,非市场因素致使央企“走出去”困难重重。2005年,中海油收购美国优尼科被美国国会否决;2009年,因澳大利亚政府的阻挠,中铝集团并购力拓铁矿石公司宣告失败,以195亿美元的代价买了个惨痛的教训,都在提醒着我们政治因素的重要力量。这种政治风险,有时不仅表现为来自于所在国的政治风险,还可能有来自于第三国的干预风险。第三国的干预方式包括口头威胁、进行制裁等直接干涉和向东道国施压等间接干涉方式。
经济不确定性。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美国短期出口倍增计划和量化宽松、长期回归高端制造和回归创新结构调整,都在对外转嫁危机;新兴经济体增长持续下行,增加了全球经济不确定因素。其次是汇率变动的风险。由于央企“走出去”进行海外并购时所涉及的金额较大,汇率的变动,哪怕是微小的变动对融资成本的影响都不容小视。如果企业在事前未能对汇率做好充分的评估,则可能会因为汇率的波动导致并购成本大幅度上升,最终到处并购等计划失败。
解决之道
《中国企业报》: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国内市场日趋饱和,央企充分实施“走出去”战略已经势在必行。如何抓住历史机遇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全面提升央企国际竞争力呢?
王吉鹏:这的确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国家层面给予扶持。一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当前国资委应尽快逐步完善和调整《境外资产监管办法》,以尽快将管理办法上升为法律制度,为央企跨国投资和海外国有资产监管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另外,要尽快制定“海外投资法”等相关法律,健全“走出去”国家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加大政策扶持。政府通过财政政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外汇政策等相关政策扶持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同时制定“走出去”国家政策扶持导向目录。
此外,央企自身还要苦练内功。央企要放眼世界,围绕自身发展战略,增强自身竞争力,包括:央企应制定清晰的海外投资战略,做好“走出去”整体经营规划等。同时,为规避相关的政治风险等非商业风险,央企还可以强强联合,面对境外市场,打造大品牌,既避免无序竞争,还可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实物投资、跨国并购,通过资本运作获得相应的市场开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