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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5年11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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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条新规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上接G01版)

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七项任务,其中就把建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机制,作为2015年改革的重点。9月中旬,国务院在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也已经明确提出,要强化国有企业的企业内部监督。

业内人士表示,之所以重视监管体系,原因之一在于今年以来中纪委开展的首轮专项巡视中,发现26家央企不同程度存在类似监管不力、国资流失等问题。而国资委巡视的18家央企情况也类似,巡视组发现利益输送与权力寻租现象触目惊心,有9家央企被点名。种种问题显示,贪腐与监督不力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最大黑洞。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此前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及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普遍不够健全是腐败容易多发的一大重要原因。

“十六大以来,国有企业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中央企业80%的资产已进入上市公司;积极推进董事会建设,已有62家中央企业建立了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中央企业普遍建立了内控制度。但总的来看,国有企业的制度建设在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方面还存在相当差距,改革还处于进行时。”季晓南称。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梁骧则认为,在市场不成熟的时候,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主要靠监管,而当市场机制健全了,外部机制虽然仍然非常重要,但是主要靠内生的平衡力量。“市场足够透明、容量足够大、交易主体足够多、开放性足够强,任何交易都将通过竞争发现公允价值。在这样的机制下,价格形成是经过了市场的检验,更科学和公平,对防范贱卖国有资产,减少利益输送,将更加有效,制衡也将更加有力”。

国家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曾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必须‘内外兼修’——于外,要加强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不能有死角、空白点;于内,要建立国有企业权力激励约束机制,打破官商旋转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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