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18版:中国国资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8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5年11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央企创新 距国际一流尚存差距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敏

最新数据显示,中国GDP增幅为6.9%,创下了近十年来的新低,未来五年还可能会不断创出新低。随着未来人口结构的变化,地产、制造等传统优势行业供过于求的现象将日益严重,宣告着投资拉动增长时代的终结。而与此同时,今年上半年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已经达到51%以上,我们从工业时代逐步过渡到了后工业时代,也就是以制造业为主动力所拉动的增长转向服务业为主体的增长模式。

经济增长步入新常态,给企业呈现出翻天覆地的环境变化。身处社会转型中的央企,既迎来了空前绝后的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怎样在“新常态”下通过创新驱动增长,建立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怎样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强化内功,寻找到新的增长点?带着这些问题,《中国企业报》记者专访了仁达方略董事长王吉鹏。

成果转化率远低于国外企业

《中国企业报》:你研究央企多年,在你看来,央企的创新目前存在哪些问题?

王吉鹏:央企作为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和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在创新发展中做出了不少努力,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相比国际一流企业,差距也是不容忽视的。

比如说,很多央企开始注重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投入了大量研发力量,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成果转化率远低于国外许多企业,甚至低于一些国内民企,一些关键技术仍依赖进口。

此外,由于大部分央企处于垄断地位,市场竞争压力不足,不少央企还存在体制机制创新不足,品牌附加值低、绿色发展滞后等问题,在体制机制、品牌形象、社会责任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中国企业报》:你认为最难的方面在哪里?

王吉鹏:我们做过一项针对“企业创新”的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大部分企业家认为最困难的创新工作排序分别是:“观念创新”、“市场创新”和“技术创新”,这三项被视为难度最大的三个方面,而“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是难度较小的三个方面。然而从我们服务的大部分央企、国企来说,现实可能并不尽然,由于政企不分等历史原因,央企领导大多是行政任免为主,内部人力资源体系中既没有充足的激励机制,也缺乏充分的约束机制,央企实施“管理创新”难度并不小。

投资优秀民企实现优势互补

《中国企业报》:你认为央企创新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

王吉鹏:我个人认为,央企创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考虑。

首先从管理创新入手,将企业真正放入到市场中,接受市场的历练。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民营资本等非公经济参与到国有企业中来,与国企经营管理形成新的权益制衡关系,有望激发央企国企的创新动能和发展活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鼓励国有资本投向优秀民营企业,拓宽央企投资渠道,实现国民共进的双向混合发展,在双方融合过程中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其次,在“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推动下,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加快产能输出需求上升。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步伐正在加快,各行各业都在全球市场布局,寻找机会,央企国际化正在进入“新常态”。与以往相比,央企国际化发展面临更加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企业该如何应对?怎样在全球市场中打造“大品牌”形象?如何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又该如何避免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产生恶性竞争?

另外,随着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绿色经济将成为新的增长动力。因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都需要建设全新的能源网络和架构,这一系列的变化将彻底颠覆现有的机制,从而改变整个国家“十三五”发展模式。央企应充分认识到未来发展模式的转变趋势,提前进行市场和技术布局,凭借自身优势获得新一轮创新发展机遇。

最后,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的加速发展,“互联网+”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了中国社会及商业阶段的一个常态。既有传统企业在发展中融入互联网创新思维,也产生互联网企业伸手向传统市场寻找切入点。互联网的巨大冲击,央企也未能例外,唯一能做的就是顺应潮流,主动融入“互联网+”战略,紧抓时代变革带来的先机。

困难和机遇往往互为因果、相生相伴,经济新常态给央企带来了不适应,但同时,如果及时应对、处理得当,从技术、管理、品牌、市场等各个方面引入创新机制,则完全有可能迸发出全新的发展潜力,获得新一轮快速发展机遇。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