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利益链曝光: 电商平台管理成危机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郝帅
王利博制图 |
电商的数据真实性在双11前后再次被质疑。
事实上,从2009年开始,关于刷单的争议就伴随其左右。《中国企业报》记者调查后发现,刷单行为随着企业和相关部门的管控而调整应对手段,现在已发展成为客户(商户)提出要求、平台发布、刷手承接的完整解决方案。有人甚至以刷单为幌子直接套取钱财。
这只是平台管理面临的问题之一,此外还有假货问题、虚假促销问题等等,对于任何一家公司而言,要管理几十万、上百万的卖家,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随时变异的刷单
双11当天,华为和小米在微博互相指责有刷单和造假,魅族科技副总裁李楠也在朋友圈宣称,掌握了某厂商销量造假的证据。虽然到现在还无法确定是否有厂商参与数据造假,但记者调查后发现,“民间”的刷单真实存在,并时刻根据与之相关的规定变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早在11日凌晨,就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在天猫双11手机排行榜高居第一位的魅族手机订单列表中,出现多处同一账户大批量下单的现象,疑似刷单。
记者在百度输入刷单字样,搜索后在首页发现一个名为“一起刷销量”的网站。该网站号称“全国最大最快最安全的刷单平台”, 目前推出的淘宝刷单平台是专为淘宝、京东、拍拍、有啊等网店主互动提升信用所开发的全自动互动操作平台。
记者以想参与刷单者身份联系了该网站客服,随后得到了一份视频资料。该资料详细地介绍了如何刷单,以及通过“不用360浏览器、清空记录”等方式绕过淘宝现有的监管。
随后,又有自称上述网站的工作人员通过通讯软件联系记者,称能提供专业兼职平台,主要负责给卖家刷销量好评,单子多佣金高,不需要本钱,现在还在招淘宝天猫客服、平台客服、主持人、培训老师、打字员等职位。如想赚钱可以在通讯软件上对记者进行培训,先接通讯工具中发布的任务,之后去平台。
记者同时发现,该网站上发布的刷单任务众多,仅11月12日13点38分至14点48分,1小时10分钟的时间内,就有132项刷单任务发布(以编号计算,13点38分最后一项任务编号为364422;14点48分最后一项任务编号为364598)。
相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刷单一般是指由买家提供购买费用,帮指定的网店卖家购买商品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通过这种方式,网店可以获得较好的搜索排名。
刷单行为会因为相关政策和规定及企业防范措施的改变而变异。初期的刷单相对简单,就是编写软件后用机器刷单。后来企业为了防止刷单出台了验证码,又开始有人雇用人刷验证码以达到刷单目的。记者发现的平台也是根据企业防止刷单措施而变异后的产物。
人人喊打的造假
刷单泛滥反映的一个问题即是,平台对第三方卖家管理不力。实际上,电商平台对刷单也采取了比较极端的处罚,包括罚款、下架甚至直接关店。这打击了刷单的行为,却也导致刷单现象变得更加谨慎、更加隐秘,还引起了卖家对于处罚方式和力度是否公平的质疑。
淘宝、京东等电商一直在打击数据造假行为。
今年曾有消息显示,天猫销售锤子手机的预订数据被人为乘以3。事后,阿里巴巴处理了四名高管理层人员,并承认预约数据经过人工改动。11月3日,阿里巴巴、京东集团等20多家电商平台和130多位网店经营者联合签名,承诺“诚信守法经营,不售假不刷单”。
记者在淘宝网以刷单、刷信誉等搜索,也找不到类似商铺。
事实上,在硬币的另一面,参与刷单者与商户也有可能遭受损失。记者加入了“一起刷销量”网站组织的QQ群,多位刷手和商铺在这里吐槽被骗遭遇。在经过与多位业内人士的交流后记者发现,在刷单的过程中没有一方是真正安全的。刷手有可能完成了任务而得不到佣金,甚至损失押金。而商铺有可能在支付了佣金后得不到信誉。虽然是刷单,但没有一方喜欢遇假。
更有甚者是以刷单为名骗财。日前有媒体曝出,在校女大学生吴某轻信QQ群里的兼职广告信息,帮助一家网店“刷单”,本想挣点钱,结果却上了骗子的当,被骗将近7000元。而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在各地屡有发生。
而就是成功且“安全”的刷单,收入也不会非常丰厚。一位之前参与过刷验证码的刷客告诉记者,“没挣多少钱,我干的时间也不是很长,不到一个月挣了几百元,加上有的时候拿不到钱甚至倒贴的损失,不赔就不错了。”
记者同时发现,号称“全国最大”的“一起刷销量”网站所发布的任务,每项佣金也多以5—10元为主,且一些任务需要大大超过佣金的钱数(刷单时需要购买货物之后退回)。记者询问该网站客服,新手大概一天能挣多少钱时,客服并没有直接回答钱数,而仅仅回复,“看个人能力。”
越来越严的监管
不仅是电商、手机厂商等企业对刷单行为进行监管和打击,相关部门也在加大对该行为的惩处力度。但相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纯粹的刷单行为,在立法上还有一定空缺。
“利用刷单为幌子骗财毫无疑问属于诈骗行为,属刑法范畴。相关部门将会根据其社会危害大小予以惩处。”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张春凤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纯粹的刷单行为,可以用不正当竞争去界定。”
广东道洽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洽文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刷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无论是请人刷单的卖家,还是替人刷单的刷手和中介,都属违法,应当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责任。而刷客在参与刷单的过程中被骗,这一情况可能构成诈骗罪,被骗刷客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如果刷手在刷单的过程中被骗,其财产权益受到侵害,虽然本身存在过错,但仍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冯洽文强调,“刷单骗局”属于诈骗行为,若构成犯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等。如果涉及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且是累犯的,将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期会随诈骗金额增大而增加。
“随着各方监管的严格,刷单变得越来越难。而真正解决刷单行为的可能并不在技术环节,而在市场层面。”相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刷手之所以会接单是因为有利可图,而现在的刷单为了绕开监管要越来越像真的,一个刷手先要实名认证才能获得资格,之后的聊天、浏览网页、购买、快递、收货、评价等环节一个都不能少。这样就增加了成本,当成本过高时,刷单就会自然地被市场淘汰,这种行为也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