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如何防止 集体塌方式腐败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敏
王志乐 |
这次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有一章专门论述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此意见一出,众说纷纭。有人认为,在目前国际化大市场下,过分强调加强党的领导,不外乎是担心国资流失,但加强党的领导就能防止国资流失吗?从以往曝光的众多案例来讲,恰恰是高管任命制的国企存在着集体塌方式腐败。
统计数据显示,自2014年初以来,已公开宣布115名国有集团的决策层高管因贪污而受到调查。一些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华润和一汽等著名企业主要负责人被调查或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国企由于缺乏健全有效的合规管理,出现了塌陷式的腐败。以中石油为例,前总裁蒋洁敏等五名领导班子成员被揭露违规违法,还有数以十计的公司高管被党纪政纪处理和法律制裁。
在北京市世界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看来,全球公司改写了原来的竞争方式,中国公司也要适应这种新的方式。世界银行的黑名单、美国反腐败法以及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等,都对商业性腐败说不,全球契约组织提了10项原则,前两项是人权,然后是劳工、环境,第十条是反对商业腐败,简单的十条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认的,这就是竞争规则的变化。中国企业的发展必须参照世界上竞争规则和竞争方式的改变。
中国的公司法,1994年1月1日开始实行,到现在仅仅20多年,这么短的时间来适应这么高的标准是不是有点难?
王志乐表示,难是肯定的,但国际上不会给予你迁就的时间,必须很痛苦地接受全球新的竞争方式和规则。全球市场出现以来,企业竞争的方式和竞争的规则都发生了变化。对于跨国公司而言这个新变化是在几十年发展过程中逐步递进实现的。我国公司法1994年才开始实施,中国现代企业,包括现代国有企业的历史不过20年。我们中国企业一走出去就面对全球竞争的新方式和新规则。显然,我国企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尽管有种种困难,如果能够理解和把握全球竞争的新方式以及新规则,我国企业就有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发展中国家企业成长的新经验。
王志乐认为,加强党的领导的关键在于改进党的领导。媒体披露的在反腐败中落马的国企领导都是组织任命的,他们也都是国企中党组织的领导干部,有的还是位高权重的党组织的一把手。
为什么在加强党的领导的情况下一些国企会出现严重的腐败案,有的甚至出现塌陷式腐败?王志乐表示,过去,我们国企中党组织领导人员的任命以及活动方式比较适应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改革开放以来,国企经营的环境、面临的挑战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在国企领导,包括国企中党的主要领导人权力高度集中,他们实际上不受企业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直接约束,而有权力约束他们的组织或者离得远管不了,或者具体化为利益相关的某些个人。这种没有约束的权力面对着可以攫取巨大利益的市场经济,而不是过去的计划经济,十分容易滋生腐败。
当前,中国企业积极走向世界。中国企业面临着全球竞争的新方式和新规则的挑战。王志乐反问道,如何与时俱进地改进党的领导,从而适应企业面临的全球竞争是我们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面临的严峻挑战。换言之,我们需要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企业全球竞争条件下,如何改进党的领导的新问题。
王志乐直言,改进党的领导需要创新。例如,国有企业党组织如何在企业建立合规体系,完善合规机制以及构建合规文化中发挥作用,从而使企业防范和化解合规风险?再如,如何改进党组织的领导,使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从而使国企的高管能够真正按照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成功带领企业走向世界。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