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20版:全球化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0版            全球化
 

2015年10月2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波音的“敌人”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宋笛

王利博制图

空客到来7年后,波音也来了。

在不久前国家主席习近平访美之时,波音与中国商飞签署了一则关于在中国建立737飞机完工中心的合作文件,即使波音公司在同一天还与中国发改委、中航工业等多个机构组织签订了其他合作文件,但依然没有妨碍这则消息的脱颖而出,毕竟这是波音第一次尝试在海外建厂。

不过,对于目前尝试在中国建厂的波音而言,其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7年前老对手空客所面临的已经截然不同——更多的机会,当然,还有更激烈的竞争。

多城市角逐波音建厂

9月22日,借助习近平主席访问西雅图“航空城”的契机,波音公司与中国发改委、中航工业、中国航材、中银租赁等多家企业签订了不同层面的合作协议,在这其中不乏“300架波音飞机订单”这样的消息,但这些并没有掩盖掉中国商飞与波音签订的协议,根据协议,波音和中国商飞将合作在中国建立737完工中心。

尽管“完工中心”更多的是对已经完成核心制造和组装的半成品进行客舱安装、外部喷漆,然后实现交付的场所,但这依然不妨碍波音在中国合资设厂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力,作为波音首次尝试在海外建厂,其能带动的整个产业链效应是不言而喻的。

有空客“天津效应”珠玉在前,此次波音公司的海外建厂计划吸引了众多地方政府的关注。虽然目前还并未确定最终落点城市,但有消息称已在争取该项目的城市就包括舟山、沈阳、西安等多个城市。

其中舟山为了争取波音项目的落地已经进行了超过两年的努力,规划了专门的舟山航空产业园,舟山政府的相关负责人也多次与中国商飞、波音方面进行了接触。按照舟山上报的方案,该组装厂将位于朱家尖岛,具备毗邻机场和港口的优势。

波音开展多层面合作

对于波音而言,中国已经是越来越重要的市场。

在8月下旬,波音公司发布了针对中国市场的《当前市场展望》,预测了未来20年中国民用航空市场的需要:单通道飞机市场将需要4630架飞机;支线喷气机将需要190架;大、中、小型宽体机1510架,总计6330架新飞机,价值约为9500亿美元。而波音公司2014年总收入为907.6亿美元。

“中国将继续作为强劲的民用飞机市场引领全球航空业。未来20年,中国民航机队的规模将增加到目前的近三倍。此外,低成本航空发展、国际航线扩张是航空市场需求上升的关键动力”。波音民机集团市场营销副总裁兰迪·廷塞斯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

围绕着在中国国内建厂这一契机,波音公司也正在通过其他的方式加深与国内市场的合作。

在与中国商飞签订协议的同天,波音还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签署协议,双方将拓展长期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增加中航工业有关主要部件和组件工作包来进一步提升中航工业的制造能力。

同时,波音还与国家发改委签署了《关于提升民用航空产业全面战略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确立了未来五年双方的合作目标和主要合作内容,包括大幅度提升工业合作与生产规模和层次、共同发展绿色航空技术等内容。

面临复杂竞争格局

对于迟来的波音而言,目前国内市场提供着巨大的潜力以及与此相匹配的竞争。

首先波音要面对的是已经在国内建厂超过7年的空客的竞争,在这七年之中,空客在中国市场占比不断上升。据相关资料显示,截止到2014年9月,空客在国内客机市场的占比已经达到48%,超过了波音的44%。

从2010年开始,空客每年向中国交付的新机数量均超过100架,2015年,截止到8月,空客已经向中国市场交付了90架新飞机,占据了空客同期全球交付量的五分之一强,近5年,空客已经交付了超过500架飞机,而在天津建厂之前,空客用了25年的时间才实现这一数目。

如果说空客已经是宿敌,那么波音接下来有可能在国内市场面临的竞争对手则会略微“尴尬”,此次与波音签署协议进行合资建厂的企业是中国商飞,而中国商飞正是我国落实大型飞机项目的主体,其承担的C919大飞机项目及ARJ21支线飞机项目的研制工作正在推进之中,特别是C919项目,将会直接与波音737系和空客A320系进行竞争。

10月23日,中航工业机电公司董事长王坚宣布,C919将于11月2日下线。作为我国主要自主设计并研制的第二款国产大型客机,C919具体“首飞”的时间定在明年3季度。

国产大飞机的即将面世对于波音、空客而言都是一个信息量颇大的消息,空客中国公司总裁陈菊明在接受媒体询问有关于C919竞争的问题时曾经表示,这使空客与其中国伙伴的关系变得“有一点复杂”。波音方面也曾经表示,将会专门打造一款新机型以应对竞争。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