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和专车管理 期待更“放权”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上接第一版)
对改革持宽容的态度,建立改革的“容错机制”,鼓励和保护改革的积极性。许多改革都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而且每一项改革都可以牵涉到诸多方面,有着未可预见的问题和困难。每一个具体的改革方案,都可能遇到挫折和失败,比如以往的医改和教改都出现过这样的问题。如果成功了没有激励,失败了却要承担责任,就会影响改革者的决心和愿望。国家在给予每个领导干部权力的同时,也赋予了其改革的使命和责任,对于改革主动性强并取得改革实效的,要给予更大的权力;对于消极保守无所作为的,要收回其手中的权力。要从制度设计上解决个别领导干部搞贪腐胆大、搞改革胆小的问题。引导更多人把精力和心思用在改革上。
建立“容错机制”的核心,是要划清牟私利和真改革的界限。试错、容错应当建立相应的原则、标准和范围,以便对改革功过进行考核、激励和追责。既不能不改革,也不能乱改革,更不能以改革的名义牟取私利、以改革的名义盲目决策、以改革的名义违法冒进。能否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应当成为基层改革的基本价值判断标准。
一切指望中央,是一种懒政,是一种无所作为的表现。中央已经明确表示,要把更大的决策自主权、资金统筹权和改革先行先试权交给地方,也等于把一方百姓的福祉交给了地方。对于基层组织和领导而言,不能让改革全靠“顶层设计”、经济好转全靠“宏观调控”的错误思想再作怪,而是要主动担责,主动改革,用手中的权力为地方、为百姓、为未来创造更大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