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及地方 PPP基金政策措施(部分)
来源:中国企业报
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出资引导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探索通过以奖代补等措施,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文件发布后,各地络绎出台政策支持PPP融资基金的设立。
6月,河南省财政厅发布《河南省PPP开发性基金设立方案》,宣布设立50亿元基金投资PPP项目,以撬动更大规模的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领域项目建设。
7月20日,山东省政府确定设立总规模800亿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基金。
9月16日,江苏省总额为100亿元的PPP融资支持基金正式落地运作。
9月17日,四川省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四川省政府部门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参与PPP项目建设。
9月18日,湖南省财政厅发文称,为解决项目资金缺口,降低项目融资成本,积极支持设立PPP融资基金,初步确定基金总规模为100亿元。
10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签署自治区PPP政府引导基金成立协议。该基金首期规模1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