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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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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新规为行业减负 “份子钱”难题仍未破冰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宋笛

在专车新规出台的同一天,交通部也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这份意见稿中涉及了有关目前出租车行业所存在的经营权费用、转让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从整个文件的措施而言,为出租车“减负”的意味较重,但在目前出租车从业人员眼中最为关注的“份子钱”问题,并没有做出十分明晰的规定。

新规核心:经营权无偿使用、有期使用

在这次的出租车新规中,最为核心的规定就是围绕出租车经营权所进行的变动,根据新规规定,新增出租车的经营权将无偿使用,已经实行有偿使用的要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同时,不得更改经营主体,要逐步建立起经营权的使用期限,完善经营权的准入退出机制。

经营权问题确实是多年以来,出租车的核心问题之一。“现在的经营权已经高度集中在出租车公司手中,以前还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者,现在基本很少了,要从出租车公司手中获得优先的经营权,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一位出租车公司相关从业者表示。

在我国的出租车发展历史中,一度出现过出租车承包租赁制和个体经营并行的阶段。随着一些个体经营者经营期限的到期,数量极为有限的出租车经营权逐渐流转到了公司方面。以上海市为例,截止到2014年初,上海市拥有出租车数量超过5万辆,而个体户仅为3056辆。

“出租车牌照流转是很常见的事情,还有专门的黄牛,有些城市一个牌照卖到几十万元。”该从业人员表示。

但这位从业人员说的似乎是以前的事情,近几年,一些地方开始陆续尝试出租车牌照的无偿使用,而在专车公司兴起后,一部分城市的牌照也出现了流转价格下降,“有价无市”等现象。

司机更关注“份子钱”问题

在一部分出租车司机的眼中,“经营权是否有偿使用”这一问题已经不再是第一位考虑的。“有不有偿使用,牌照都不太可能是个体司机能解决的事情,反正还是要承包出租车公司的车。”

说这句话的是济南的一位出租车司机,济南早在2007年就已经不再收取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但这并不能让出租车司机感到轻松,在这位司机感受中,最近的日子依然是“不好过得很”。

从今年年初开始,这位司机明显地感觉到了收入下滑的危机,以往一个月收入能够超过5000元,而现在一个月收入仅有3000—4000元。

在收入下滑的同时,每个月的“份子钱”却并不能少,据这位司机介绍,济南出租车每个月“份子钱”视车型不等,大约区间在每月4150—4500元,这其中包含了各种保险费用和租车费用。

相对而言,济南的“份子钱”在全国并不算高的,在一些城市出租车司机每天起床就已经背负上了300—400元的“份子债务”。

“我们比较关心的还是份子钱能不能降,如果份子钱每月能够下降1000元,我们收入上的减少就可以得到补偿。”上文所提及的出租车司机表示。

在此次新规中,对于“份子钱”是否下降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但也提及了“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份子钱’的标准”。

环境改变下的“减负”需求

从1992年民间资本进入出租车市场以来,出租车就经历了高速的发展,到目前出租车已经成为城市出行的重要方式,仅北上广三个城市拥有的出租车数量就已经接近14万辆。

在出租车的发展过程中,份子钱的存在长期以来扮演着重要的意义。在此之前,司机们都是拿固定工资的,而通过份子钱,司机与公司转变为“承包关系”,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

而随着时间的变化,有关于份子钱的争执时不时就会出现在有关出租车改革的相关讨论中,只不过,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的讨论比起以往有着更大的不同。

“以前的讨论初衷只是出租车司机和公司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而现在的环境是整个出租车行业都遭遇着冲击,不仅司机日子不好过,公司也开始出现利润方面的下滑,现在谈减负不仅是为了协调利润,是希望出租车能够轻装上路,迎接竞争。”一位出租车公司的相关人士表示。

“减负”也确实是出租车最为需要的环节,毕竟与之同样在出行市场进行竞争的其他网络平台车辆暂时不用负担任何“份子钱”或者“牌照费”,同时还享受着专车公司进行的额外补贴。

在交通部的新规出台后,各地方政府也正在按照整体规章的趋向商讨更为细致和落地的方案,而最终出租车改革的成型也将在全国层面和各地方政策最终落地后得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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