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
将分类分层推进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玮英
国企混改将分类分层推进
9月2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且,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
《意见》提出,有效探索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指出,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意见》明确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非公有资本投资主体可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非公有资本投资主体可以货币出资,或以实物、股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出资。
《意见》指出,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合作,鼓励通过海外并购、投融资合作、离岸金融等方式,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技术、人才等资源和要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产业分工,提高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
《意见》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在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和战略性产业等重点领域,以市场选择为前提,以资本为纽带,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支持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改制重组。
《意见》强调,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试点稳妥推进员工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