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薪酬体制
正与市场接轨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蔡钱英
国企高管薪酬体制正与市场接轨
王利博制图
新一轮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正式公布。其中国企薪酬制度改革一直是各方关注热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吹风会上表示,《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两部分:针对国企负责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差异化的薪酬分配办法以及针对国企普通员工的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办法。在国资专家李锦看来,国企领导薪酬改革意味着国企高管薪酬体制整体上与市场接轨。
建立国企领导薪酬体系
是当务之急
早在2014年11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今年1月1日起,被称为“限薪令”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也正式实施。首批改革涉及72家央企的负责人,包括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移动等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企业。
针对国企负责人的薪酬改革显然早已拉开序幕。而此次《指导意见》又进一步明确,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张义珍解释称,重点是严格规范其薪酬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形成机制,“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具体讲,就是国企负责人薪改要分类管理:对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由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企业负责人,重点是严格规范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形成机制,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对通过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其薪酬结构和水平,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国企薪酬改革势在必行,建立国企领导薪酬体系更是当务之急。国企应该在改革中扮演率先垂范的角色,履行应有的职责,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成为薪酬改革的排头兵。”
有利激发
国企经营者积极性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用人制度改革可以有效激发国企经营者的积极性:组织任命的出资人代表———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应该拿政府规定的报酬;由董事会向市场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包括总经理在内可以拿市场化的薪水。(下转G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