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网店”对企业是个好消息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江金骐
“法院开网店”对企业是个好消息
企业打官司,不管谁赢谁输,力保争议资产的价值最大化,是涉诉企业的共同愿望。“司法网络拍卖”就是实现这个愿望的又一好办法。
所谓“司法网络拍卖”,就是以“人民法院+纯粹的技术平台”的方式,合作处置诉讼资产,或者传统拍卖企业将标的放在第三方的拍卖公共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对此,大家也可以通俗地理解为“法院开网店”,只不过,法院的这个“网店”,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诉讼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司法网络拍卖,在我国是个新尝试,实施才一年多一点的时间,但所起的成效非常明显。以北京市为例,2014年4月份,北京二中院作为北京市唯一一家中级法院司法网络拍卖试点单位,同年10月,司法网络拍卖在全市法院推开,到今年9月,二中院司法网络拍卖工作已经运行了1年5个月。这期间,成功竞出全市法院首宗价值逾千万元的标的,该宗标的是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北京市密云县工业开发区内的工业用途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司法网络拍卖,最终成交价不但高出评估价,还为企业节省佣金近百万元。
司法拍卖这一机制的初衷,就是要通过公开竞价的拍卖方式,实现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非但如此,这一方式通过扩大公众参与、利用网络这一全民交易平台,更好地发挥了竞争的作用。还以北京二中院为例,截至目前,二中院共网拍各类标的239件,成交165件,成交率近七成,成交金额1.55亿元,平均溢价率131.44%,累计节省拍卖佣金348万余元。
传统拍卖行拍卖信息传播能力有限,而在互联网大众化的当代,其具有的突破地域限制、方便快捷、信息传播快速的特点为公众参与司法拍卖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网拍工作省去了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的环节,支付宝能够实现自动转账和退还保证金,平均一件标的至少能够节省执行员3—5天的工作时间。此外,省去了报高院摇号确定拍卖公司的环节、法院与拍卖公司的往来沟通环节。(下转第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