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纾困船企窘境或解资金链难题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潘博
融资租赁纾困船企窘境或解资金链难题
融资难是造船行业发展进入“寒冬期”时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一些企业纷纷倒在了融资这个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上面。
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系统部署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业。通过深化金融改革加快发展融资租赁,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从而拉动企业生产设备投资,带动产业升级。
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和企业竞争力均在不断提高,在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正处在“寒冬期”的船舶制造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丝春风。
船舶制造企业融资难
据已有的公开报道显示,从进入2015年开始,多家造船企业均陷入到财务困境之中,不得不宣布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在这些企业之中,不乏一些造船实力很强的企业,市场的低迷导致许多船厂都面临财务问题,甚至一些大型船厂也无法避免。
有专家表示,由于航运市场低迷,同时国内产能过剩,导致了船企之间的竞争加剧,银行贷款的风险也随之增加,放贷会更加谨慎,船企获得贷款的难度自然就会增加。对于需要大量资金用于船舶制造的造船业来说,无法取得银行的授信也就很可能意味着会出现资金链断裂。这也是现在很多银行“谈船色变”的主要原因。
不同于一般制造行业装备的生产,由于一条船的生产成本很高,一个船厂生产的船舶又比较多,所以船东一般采用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方式来操控船舶的生产。
“船舶的生产资金量需求巨大,光靠船厂自身是不行的。造船生产和汽车等其他工业品不一样,其他工业品是生产好了再卖过程中的资金流转。而在船舶的生产正常年份的情况下,它是分阶段付款的,签署合同之后,船东一般给20%的预付款船厂,开工生产再给20%。下坞总装的时候再给20%。”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秘书长金鹏说。
目前由于航运业不景气,航运企业需求量少,形成了买方市场,船东在预付款和阶段付款的比例上相对更少。由于船厂订单紧张,为了保证订单量船厂往往会降低造船预付款比例,有的船厂甚至只收取1%。
专家指出,利用低价预付款增加订单量虽然可以使账面好看,增加未来预期的收入,缓冲目前的债务。但结果往往是在未来产生更大的债务,并让金融机构和债主一起深陷其中。
据媒体报道,上个月底破产清算的华海船业手上还握有两艘新船订单。同样是上月底清算破产的明德重工在破产之时仍然有很大一部分订单尚未动工,甚至在今年明德还收获了新的订单。可见不少船企在破产清算之前仍然还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资金链的断裂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融资租赁
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虽然船舶制造企业的融资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但也不是完全没有解决之道,融资租赁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造船企业和航运公司的资金压力。
融资租赁业务的模式是融资租赁公司出钱去造船,同船厂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将船舶出租给航运公司,同航运企业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光靠自身资金进行生产的话企业就会压力巨大,融资租赁公司在船厂和航运公司之间架了一座桥,船厂和航运公司出钱的压力都小了,这种形式对船厂是非常重要的。”金鹏说。
目前,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有两大阵营,一个拥有专业性和资金优势的银行系租赁公司,如工银租赁等;另外一个则是航运和船舶行业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如中集租赁等。
事实上,国外船舶制造领域融资租赁模式已成为主流,国内尚处于摸索阶段。从国际市场看,融资租赁已经成为与银行信贷、证券相比的第三大金融工具,世界成熟融资租赁市场的渗透率平均在15%—30%之间,而我国船舶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约为1.6%,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对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厉行简政放权,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对船舶、农机、医疗器械、飞机等设备融资租赁简化相关登记许可或进出口手续。在经营资质认定上同等对待租赁方式购入和自行购买的设备。
专家表示,推动企业设备投资增长、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仅仅靠单一的银行信贷是不够的,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已被证明是可行有效,并且又有较好发展前景的融资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可以考虑设立融资租赁或金融租赁风险补充基金等方式,从而鼓励开展更多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