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进行中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鲁扬蔡钱英
辽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进行中
王利博制图
2018年底前,41家中央企业所属118户在辽企业将分离移交“三供一业”,涉及近70万住户。目前,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
《中国企业报》记者获悉,辽宁省政府已成立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求据实申请“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支持资金,分离移交过程中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收付、企业配套资金支出、资产移交划转以及国有权益变动等方面要按规定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历史遗留问题“尾大不掉”
今年4月份,国资委主任张毅在重庆提出,充分认识到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是国有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的必然要求,是国有企业精干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公共服务专业化、切实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军扩明确指出,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大部分经过改制的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基本上都已经得到解决。但调查发现,当前,在部分未充分改制的国有企业当中,历史遗留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在少数已完成改制甚至已上市的国有企业,也同样存在着历史遗留问题“尾大不掉”,甚至卷土重来的问题。很多国有企业仍承担着离退休人员的社会管理职责及社会统筹外的费用,承担着职工住宅供水、供电、供热(气)和物业服务等“三供一业”的设施维护改造等费用。
此前的2012年,国资委已经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驻黑龙江省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特别是哈尔滨的改革经验,以政府帮扶一把与企业改造一把相结合,受到国资部门的推崇。
根据各地方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的规模大小,因地制宜开展国资国企改革,而不搞“一刀切”,已经成为共识。而在国资比重较高的老工业基地辽宁省,国有企业发展的好坏可谓全省经济的重中之重。
辽宁省国资委统计数据显示,全省107户大型国企中,过去10年共有59户在集团企业或母公司层面实施了各种形式的改制重组。10年间,全省地方一级国企户数由3148户减少到1642户。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主营业务等年均分别增长13.3%、17.1%和6.5%,实现利润从亏损19.6亿元到盈利218亿元。目前,全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6家,发行股票28只,国有股本140.7亿元,占总股本的45%。资产规模过百亿元的企业有41户,收入规模过百亿元的企业有12户。
需要中央与地方共同解决
然而,改革并非易事。据了解,辽宁省上一轮国企改革虽然分离了部分企业办社会职能,但一些大型企业的“三供一业”并未分离,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尚未实施,而且离退休人员还未移交社会化管理,全省国企为此承担的费用每年高达十几亿元。
作为老牌的中央企业,鞍钢这几年的经营发展道路走得并不算顺遂。一方面,受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市场低迷的影响,历经亏损之后2013年才打赢了扭亏仗;另一方面,厂办大集体问题、企业办社会等问题长期遗留,给企业带来了特别的负担。
为帮助鞍钢实施改革,鞍山市设立3亿元工业企业转贷资金和1亿元钢铁企业开拓市场专项资金,为130户企业补办土地证和房产证,落实企业产权,为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帮企业融资30多亿元。
沈阳市国资委旗下上市公司惠天热电拟定增募资金30亿元,其中4.8亿元用于收购与供热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包括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7家公司股权和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旗下1家公司股权。值得注意的是,惠天热电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是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目前,抚顺石化公司、抚顺矿业集团矿区集体企业管理局等企业正在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下积极推进“三供一业”分离工作。
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梁启东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应该给予厂办大集体、离退休人员等进行补贴,包括拖欠的工资、养老医疗保险等,这需要中央与地方共同解决。“受企业办社会等影响,辽宁一个省大约就有100万人,一个人只发5万元也是很多钱,地方拿不出,需要中央进行协调。”
企业相关措施或两个月后出台
在全面推进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物业管理)中,央企认为“三供一业”不属于企业的职能,理应移交给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则认为,央企“三供一业”移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管网资金投入,在当地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可以说,“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千头万绪,“剪不断、理还乱”,几乎成为无解的难题。
梁启东认为,历史遗留问题是国企改革最后一块难啃的骨头。“试想国有企业背着一个,抱着一个,还穿着个大棉袄,然后跳海里游泳,能游得动吗?力争用2—3年时间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足见中央决心很大。”
《鞍钢集团2015年深化改革实施意见》近日正式下发,标志着鞍钢集团今年的50项重点改革任务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具体而言,新出炉的50项改革任务涵盖了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集团管控体系,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坚持市场化改革,推进运营机制创新;加大内部资源重组整合力度,推进集团整体协同效应的有效发挥;适应“两个转移”战略结构调整需要,推进配套体制机制建设;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7大领域。鞍钢集团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这次改革为解除历史包袱提供了最后机会,目前三方(中央、企业、当地政府)正在会谈研究,相关政策及具体措施最快两个月之后出台。
据了解,目前辽宁省已经制定出台省属企业实施分类监管等4个意见,在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企业开展的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四个专项改革试点也在推进之中。下一步,辽宁省还将抓紧研究省直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省国资委管理事项清单等意见和制度,为国资国企改革创造良好的制度氛围,打造强大的政策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