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不得不提的六大要素
来源:中国企业报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不得不提的六大要素
(上接G01版)二是对于经济发展需要国有经济涉足的行业和领域,国有经济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重要的基础设施和重要的自然资源,新兴的产业和行业,特殊的行业和领域。三是能够促进经济平稳健康的市场行为,国有资本要按法治市场规则,大胆涉足,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各种形式与集体资本、非公资本形成合力,全面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第五要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具备三大责任和四大职能,三大责任即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四大职能即市场竞争的主体、行业发展的引领、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和公共品提供的主力军。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人事结合、两个三会有机统一”,两个三会中第一个三会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主要对着企业的事(企业的业务),其重要任务是保证国有企业全面发挥出四大职能。第二个三会是党委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对着人(企业的员工),其重要任务是保证国有企业勇于承担起三大责任。在此基础上,要变纪委对人的结果式的监督为动态的流程式的监督;变监察对事的结果式的监察为动态的流程式的监察;变审计对财的结果式的审计为动态的流程式的审计;变监事会对经营结果的监事为进入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的全流程监事,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在法治层面上提高国有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
第六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赋予的职能和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边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该管的和可管可不管的坚决不管,该放的要彻底放到位,坚决调整、精简、优化国资监管职能、监管方式和运行机制,逐步将国有资产的管理权和经营权一体化下放到企业,条件成熟时将国有资本的经营权也下放到企业,更好维护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同时,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按照职权法定、规范行权的要求,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强化权力约束,不断加大依法监管力度。要根据国有资本的国有资产属性,分类制订不同类型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要切实加强权力监督的制度设计,对于权力集中的领域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在强调国资监管机构和相关主体对所出资企业监督的同时,也要强化相关主体对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督。对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督,必须强化人大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新闻监督、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以及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对于人大的监督,可在条件成熟时,要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将本级国有资本监管和营运情况向同级人大做报告,并提请同级人大代表审议表决。以法律形式明确各有关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通过监督机制的有效运作,更好实现国有资产监管的法治化,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