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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5年8月2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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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省“放招”国企改革国有资产慎防轻易“让渡”

来源:中国企业报  

22省“放招”国企改革国有资产慎防轻易“让渡”

(上接G01版)“社会各界现在最担心的莫过于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北京现代产业规划研究院院长彭剑彪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一方面大家都想推动‘混改’,有效推进国企改革;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吸取上一波国企改革的教训,防止在改制中出现的贱卖和瓜分国有资产问题。”

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县以下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多个地方政府在条件不具备、没有监督与制约,也没有制定相关细则的条件下,仓促上马,最后导致地方县以下的国有企业几乎全军覆没,很多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例都是在当时产生的,教训异常深刻。

为了保障国资转让的规范性与合规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彭剑彪认为,应该要先对国有企业的功能进行定位,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设置国有股权的比例结构,要按顺序、走程序、有秩序,进而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为了混合而混合。

北京市政协常委、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总裁权忠光认为,目前存在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的制度上执行不到位,制度执行当中有缺位,包括存在立法不到位的问题。因此,要从法律法规、流程化操作、透明度等方面规范混合所有制改革,从流程上、体制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打消上下各层、体制内外的顾虑,提高国有资产交易的公开透明度,打造阳光国企,创造良好的混合所有制环境。【延伸阅读】各地方国企改革进入实操阶段辽宁:国资国企改革等设立十二大目标

日前,辽宁省印发了《辽宁省改革驱动战略实施方案》。对国资国企改革、投资体制改革等十二大方面改革设立了目标。其中,国资国企改革位列首位。根据方案,2015年下半年,辽宁省要突出抓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减轻企业历史负担、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四项改革试点。此外,还将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推动省国企与央企、外埠国企整合重组,吸引基金、民资等各类投资者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尽快完成国合集团整体重组,提高资产证券化比率;着力推进企业完善经营机制,全面落实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实施意见;推进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制定省直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上海:发布浦东国资国企改革“18条”

今年6月,上海浦东新区召开深化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工作会议,正式发布浦东国资国企改革“18条”。其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是以深化国资改革带动国企发展为着力点,以整合重组、有序进退为抓手,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重点,促进区域功能开发专业化、国企改制重组市场化、国资分类监管法制化,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动力,提升国资运营效率。湖北:全面部署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

近日,湖北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按照湖北省《关于深化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省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普通企业职工的薪酬不受影响。(本报记者赵玲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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