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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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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率普遍“合规”企业“过桥贷”或受影响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钟文

民间借贷利率普遍“合规”企业“过桥贷”或受影响

对于最高院近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相关人士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的施行对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以及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民间对新规似乎“波澜不惊”,有的甚至认为新规对于民间借贷的实际影响不会太大。

利率24%—36%之间

是灰色地带

《中国企业报》记者注意到,《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的合法范围,并且首次对民间借贷的利率划定了“红线”。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线是年利率24%,超过36%则不在法律保护范围;介于24%到36%之间属于借贷双方自然区域,法律既不支持也不反对。

事实上,24%—36%之间实际上就是一个灰色地带,考验借贷双方的诚信。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史慧锋告诉记者,如果双方自愿履行,则不存在法律问题,但如果出现纠纷,法院对借贷双方均不会支持。

在当前民间借贷爆发期,《规定》的出台对于民间借贷有着积极的意义。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告诉记者,在当前民间借贷还没有立法的情况下,此前只能靠一些司法解释来审理案件,《规定》施行后就有了专门的法律依据。另外,很多民间借贷都游离在法律之外,《规定》实行后,可以更好的规范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

对过桥资金影响较大

事实上,受金融危机以及各地民间借贷案件爆发的影响,民间借贷的利息正在逐步下降。

“主要是出借人的风险意识加强了。”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主任徐智潜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现在民间借贷的利息都比较低,以前月息3%、4%是常见的,现在一般都控制月息2%以内,正好在这次新规的保护范围。

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温州指数显示,8月7日,温州地区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为19.09%(即平均月息1分59),较上一个工作日上升0.78百分点。8月6日监测指数为18.31%。而7月27日到7月31日,全国地区性民间借贷综合利率指数为17.42%,环比减少0.33%。

不过有观点称,新规影响最大的可能是“过桥”资金。徐智潜告诉记者,“过桥”资金利息一般是按天计算,利息比较高。但这种过桥借贷大多数是专业的机构在做,像P2P理财机构。他说,过桥借贷的风险还是比较高的,一般自然人无法把控这种风险,需要专业机构、专业人士做专业的分析,比如对企业总体的经营状况、流动资金、银行贷款以及银行是否会抽贷等因素。

利息风险早已规避

不过,目前并不是利息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借到款的问题。浙江富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良松悲观地认为,现在温州的民间借贷几乎处于停滞状态。他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一方面是大家都困难,没有闲钱;另一方面,考虑风险,现在出借人的意愿非常低,有钱也不出借,要考虑借款人的企业经营情况,有没有担保,有没有联保,风险太多了。而且现在的理财渠道也很多,股市、基金、理财产品,收益都很好。

李良松对记者直言,民间借贷现在非常成熟,利息风险实际上早在借款时就已经规避了。他说,一般借款时,借条上的资金是已经扣除了利息的。按照现在新规,24%是保护的,那么借贷双方按照约定的利息,先扣去高于24%的部分,再签订借款协议,风险同样规避了。

一位基层法官也赞同这一说法。他告诉记者,民间借贷一直在打擦边球,按照“超过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四倍以上的利息不予保护”的法律规定,出借人往往采取预先扣息、实际履行利率高于约定利率等做法,给法院认定借贷事实带来困难。

浙江省高院在2012年就发布过《浙江法院民间借贷审判报告》,其中指出,高息现象普遍存在,且日益隐蔽化的特点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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