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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            天津之问
 

2015年8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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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爆炸
安全管理存疑问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潘博

天津滨海新区爆炸安全管理存疑问

对于此次爆炸事故有业内人士提出了质疑,广东省企业安全负责人培训讲师彭小燕指出,对于危险品存放企业都有明确的产品明细、存放量以及严格存放站场规定。

“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场所必须有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集中存放、经营、运输都需要有专门的许可证。如果要集中存放,存放的种类、数量以及地方要求的应急系统,都是有专门的规定和专门的国家标准的。”彭小燕说。

2008年,我国住建部公布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区域规划与工厂总平面布置、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储运设施、管道布置、消防、电气等具体防火规范。但也有专家表示,防火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和储存方式是按照正常安全情况设计的,不能保证火灾发生后不会自然引起爆炸,也不能保证一次爆炸产生后不引发二次爆炸。

此外,安监局规定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周边建筑的安全距离为1000米,而此次爆炸仓库实际周边1000米范围内密集分布着汽车物流停车场、地铁站、居民小区和政府职能部门。

清华大学化工系教授、化工过程事故预防与应急研究中心主任赵劲松表示,不同行业对风险认识程度是不同的,目前国内主要是一些大型的石油化工企业会进行系统的风险评估,而非化工类企业很少要求进行风险评估。不管哪个行业使用了危险化学品,都要按石油化工行业标准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据安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现场的火源还没有完全熄灭,只有熄灭后找到起火点,然后才能确定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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