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3版:天津之问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3版            天津之问
 

2015年8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岚山爆炸尚未
公布处理结果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宋笛

岚山爆炸尚未公布处理结果

在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件发生前一个月,山东日照石大科技1000立方米液化烃球罐在倒罐作业中发生泄漏爆燃,经过24小时的扑救,到7月17日,明火全部熄灭,除两位消防官兵受轻伤外,无人员伤亡。

在事件发生5天后,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7·16”着火爆炸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并在7月24日通报了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着火爆炸事故情况,在这份通报中显示,事件发生的原因是操作人员在倒罐过程中,切水口无人监护,导致液化石油泄漏并迅速气化,遇到火源,引发火灾。安委会还在通报中表示“该起事故暴露出事故企业管理混乱、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违章严重等突出问题”。

在事件发生前两个月,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向日照市质监局特检分院送上了一面锦旗,锦旗上写“技术精湛、服务一流”8个字,以表示此前质监局特检分院的检验人员在一台1000立方液化石油气球型储罐上发现了一处裂纹,并帮助企业进行解决。

在事件发生已经接近一个月的8月14日,事件调查报告结果还未公布,也暂时没有相关的处理结果,日照石大科技的员工在7月17日已经开始恢复正常的生产,而员工也已经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并在7月末收到了公司发放的防暑降温费———这一费用在2014年并未发放。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