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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5年7月2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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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央企三年后 要么扭亏为盈要么被迫“消失”

来源:中国企业报  

亏损央企三年后 要么扭亏为盈要么被迫“消失”

(上接G01版)

谁被列入扭亏50%之内,

分类很“关键”

《中国企业报》记者了解到,国资委在2013年底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表示,“将严惩长期亏损企业”,并将在2014年加强企业的各类考核,对考核不达标、长期亏损、安全生产不达标等“不在状态”的中央企业,将严格处治。时隔一年,中央企业的亏损状况仍然令人担忧。

吴金希指出,并没有见到长期亏损的企业受到什么惩罚,最多是在考核评级中,对央企负责人的薪酬有所影响而已。“企业亏损顽疾难除,无限期的拖延,已成为中国企业的一个‘绝症’,已经到了该动大手术的时候了。而与过去不断的催促、等待相比,此次国资委的通知体现了国资委以抓资本为主思路的落实,对于亏损企业来说,可以算是一道死命令,必须要执行。生死存亡,在此一搏”。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资委发布的《通知》里并没有详细公布有哪些央企亏损、亏损情况如何。

吴金希认为,要想解决亏损问题,首先要进行分类,哪些是被列入扭亏50%之内很重要。这就需要厘清亏损原因,针对不同的企业形成不同的处理办法。如果是公益类央企因为政策因素以及承担较多的社会责任出现亏损,则应该酌情提出扭亏要求;如果是竞争型央企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亏损,或损失浪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者,则应该适时调整管理层或进行相应的改革。

“有些亏损企业是暂时亏损,从长久发展来说,是有转机的;有些亏损企业是通过改革重组有希望转变的;有些企业则是属于发展型,有发展前途,结构调整中能够获得新生的。因此,要制定相应的标准,便于推行。”吴金希说。

不看财务报表

只求实际扭亏

在中国经济网评论员林耘看来,一切措施都必须为真正解决问题,如果仅为财务报表的扭转亏损,只为面子更好看,那么只能短期看似有效,解决不了长期和根本问题。

包括吴金希与林耘在内的多位国资专家认为,央企扭亏需要做到以下五点:

首先,要增收,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积极进行并购重组、出售亏损业务、加强企业销售力量、不断研发新产品和创新商业模式;

第二,要节支,简化管理层级,裁减不必要部门与人员;

第三,要改革重组,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央企亏损。加强内部管理;对没有竞争优势的国企壮士断腕,趁早资产转让或变现,把优质资产打包上市;强强联合、行业内部整合。加快混改步伐,完善央企内部治理机制,增强央企灵活性与活力;鼓励员工持股计划,完善国企退出机制,允许央企减员增效;

第四,要制度创新,下放权力,从根本上改变央企监管模式,从具体的人、财、事监管转向对国有资本的监管,让央企拥有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应进一步完善央企考核体系,建立基于盈利能力、创新能力与长期增长能力的考核体系;

第五,央企扭亏需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专利与商标侵权事件频发、违法经营行为的普遍存在,对央企守法诚信经营造成冲击,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市场监管。

吴金希一针见血地指出,“扭亏不是央企自己的事,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寻求合力。目前来看,各家央企基本上采取的都是‘闭门造车’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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