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金融国资统一监管
打造一流的金融国家队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王绛
加强金融国资统一监管打造一流的金融国家队
没有一支强大的金融国企,活跃、健康的资本市场难以构建。
股票市场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反映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发展前景的重要功能,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我国股市从2014年2000多点到2015年6月达到5179点,自6月15日以来,13个交易日大盘暴跌约25%,然后出现剧烈震荡。中央出台降息、降准等多项重大措施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但成效甚微。我国金融机构,无论是银行、保险、券商,国有企业占压倒性多数,为什么国家调控难以见效?
股市失控,表明了我国金融机构大而散,相互竞争,只考虑小团体利益和局部经济效益,没有形成全力足以支撑党和国家意志的金融国家队的基本现实。
以我国券商情况为例,根据中证协公布的数据,2015年6月,我国119家证券公司总资产合计达到4.03万亿元,平均总资产339亿元,基本上都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证券公司的行业集中度比我国主要工业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要高许多,但却不能主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和精神,积极主动地稳定市场作用极其有限,原因值得反思。
其根本原因是国有统一出资人缺位,导致监管无效。具体表现为:
一是股权分散,股权监管失控。虽然我们不缺乏大券商,行业集中度也较为适中,但产权分布十分分散。各券商在国有控股比例较低下的情况下,国有权益不流失已成万幸,更不能指望他们在关键时刻为国家整体利益牺牲和损失局部商业利益了。
二是政企不分,政府有关部门直接进行企业决策。目前,国家很难从宏观上对全国金融国有资本进行长期整体规划。究其原因,一是让财政部门减持股权成为股市动荡的受益者形象站到了国家整体利益的对立面;二是政府部门直接持有企业股份并不符合中央禁止党政机关经商的规定,其获利合法性受到广泛置疑;三是政府部门直接参与经营活动,影响了市场公平。
三是没有明确统一的国资规划、考核手段及指标单一。国有企业必须承担双重责任:一是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而我国目前的现实是,由于目前我国大的国有金融企业出资人缺位与越位并存、股权分散,隶属不一、同业竞争严重,考核指标只能依靠短期经济效益和当期利润指标,导致企业运营目标难以与国家调控方向一致,甚至走向反面。
四是薪酬管理失控。国有金融企业薪酬管理失控不仅拉大了行业收入差距,更重要的是产生的示范效应,在形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同时,对国有企业薪酬政策造成冲击。
五是资本市场“独自起飞”,没有形成对实体经济支持的有效机制。我国实体经济中长期存在的过于依赖银行的间接融资,国有企业负债过度、负担过重的问题远未解决。
为此,需要对国有金融企业进行较大规模的改革重组。
首先,必须明确金融国有资产全民所有。只有明确和强调金融国有资产的全民所有性质,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各地区、部门割裂金融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统一的动机,才能突出金融国有资产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社会责任。
其次,成立金融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分级分类监管。成立金融出资人机构,明确金融国有企业出资人,才能理顺金融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利责任义务关系,并在企业经营决策中体现出资人意志。
其三,建立“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金融国有资本监管机制。对国有金融、券商国有资本监管必须管资本的功能与用途,管资本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要管好资产,还必须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通过健全董事会及相关制度安排,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其四,组建国有金融行业超级航母,影响并带动资本市场,参与并应对境内外资本的竞争。当前,全球化浪潮对我国资本市场影响越来越深刻,形势迫切要求我们尽快做优做强国有金融企业集团,整合资源,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在关键时刻能够稳定国内资本市场,并代表国家队参与国际竞争。
其五,加强对国有金融资产整体规划,建立分类管理、分类考核机制。国有金融资本必需要强调社会属性,因此,对不同类的金融资本需要分层分类管理。对那些关系全国性资本市场稳定、对国民经济运行会产生全局性影响的金融国企必须掌控在中央层面。对主要承担维护国内资本市场安全稳定的企业,主要考核稳定国内资本市场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指标。对于其他完全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主要考核其市场竞争力、利润完成情况和抗风险能力指标。
其六,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行业国有资本收益预算制度,规范收益分配格局。由于金融行业本身劳动生产率水平较高,现行针对国有企业的工资管理政策更容易有利于金融行业。调整国有金融企业向国家财政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预算制度,加快形成公平合理的覆盖全行业的收入分配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