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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5年7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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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份国改文件重“非公”

来源:中国企业报  

多省份国改文件重“非公”

(上接G01版)

国有资产不能轻易“让渡”

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央企和地方国企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3.7万亿元和48.4万亿元。在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杨涛看来,与央企相比,数量众多、区域和行业差异极大的地方国企改革,或许更具有复杂性。

杨涛指出,从方式上看,地方国资的整合途径包括收购兼并、股权划转,也包括实体资产出让等多种途径。从交易场所看,可以在地方产权交易中心、金融资产交易所等挂牌交易,也可以进行非公开交易。

有国资研究人员认为,与央企改革主要从增量着手不同,对庞大的存量进行改革可能是本轮地方国企改革的关注点,而以产权和股权挂牌等方式来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和增强国有资金效率,可能是下一步改革的重要方式。

财政部网站显示,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抓好财政收入,发文明确提出要通过逐步整合现有国有企业和资产,增加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收入。有业内人士称,参考融资总量、城投债发行企业债务增速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预计201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达到15万亿元左右,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3.6万亿元。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文宗瑜坦言,一方面,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放慢和增幅回落,导致很多地方政府着手盘活存量资产,而这又牵涉到国有资产,一些对地方经济发展不是十分重要的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国有股权、国有资产的出售来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大,通过国有资产的出售和国有股权的转让可以筹集一部分还债资金。

“地方国企改革与保增长、调结构三个焦点应该结合来看。有些地方政府的债务过重,为了保增长,必须先要解除债务,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过重地看待这个问题,仓促进行改革,快速进入调结构阶段,则非常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李锦称。

这不禁让人想到了我国上个世纪90年代县以下的国有企业改革。当时,地方政府出于抛债务、保增长的需要,在条件不具备、没有监督与制约、也没有制定相关细则的条件下,仓促上马,最后导致地方县以下的国有企业几乎全军覆没,很多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例都是在当时产生的,教训异常深刻。

为了保障国资转让的规范性与合规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李锦认为,应该条件具备,尤其是政策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按顺序、走程序、有秩序展开混合所有制改革。“首先,要有序,要分类。只有在分类的基础上,才能有序进入,这是前提。其次在程序上以及规章制度上要明确,才能形成健康、有秩序的国民共进的效果。如果过早地、或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谈重点,非常容易形成对形势的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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