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26版:德州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6版            德州报道
 

2015年7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150平方公里生态城加速科技成果“一站式”转化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李峰

150平方公里生态城加速科技成果“一站式”转化

以科技、金融、产业三者的融合创新为总抓手,以推进京津地区科技成果在德州转移转化、促进德州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经山东省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规划,将以150平方公里的德州生态科技城为核心承载体,针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形成“孵化圈、服务圈和产业圈”,重点承接京津地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形成山东省对接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桥头堡。

兴办“创客空间”

创新的目标是促进创业,创业的结果是推动创新。

为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德州已制定出响应方案,为创新创业团队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在全市营造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2015年以来,在德城区、禹城市、齐河县、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县市区建设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5个以上。加快推进与中关村天使街、车库咖啡、36氪等创新型孵化机构、创新型科技金融机构、创新型科技服务机构的对接合作,逐步推进中关村创新创业联盟建设,将德州打造成中关村创新创业的延伸区、拓展区和加速区。

为将创新落到实处,德州市至此组建了22家创新型产业集群战略联盟。对每个产业深入实施“五个一”工程,实施“三年千企升级行动计划”,制定“一对一”个性化培植方案,优先支持一批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构建资金支持体系

产业革命源于科技创新,成于金融创新。

在金融创新方面,德州以打造支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个性化金融产品为目标,与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合作设立的“齐鲁创新基金”,规模2亿元。目前,有限合伙协议已由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论证评审,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待提交市决策委员会审议后,立即挂牌运营。与昆吾九鼎合作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规模2亿元。目前,两支基金已提前进入项目筛选阶段。

为争取金融资本支持成果转化,德州市创造各种条件,推动银行业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目前,全市新成立科技支行5家。市科技局与青岛银行德州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青岛银行德州分行五年内将向全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累计发放20亿元以上贷款。同时,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资金,专项用于科技企业贷款贴息和银行风险补偿。

随着社会资本的集聚,德州以股权众筹等渠道和形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众筹平台,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天使街股权众筹德州分平台”已签约落地,该平台为天使街在山东省设立的第一家区域性平台。青岛银行德州分行利用互联网众筹网络平台“财富e屋”,为东君乳业首期融资500万元,一个月内,又为该公司融资2000万元。

引入智力资源

“2014德州·京津大院大所对接会”、“2015中科院院士专家德州行”、“山东省装备制造技术创新对接会”等系列重大科技合作活动,在德州轮番举办。

将京津地区的专家资源引进德州、支持德州发展,是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德州邀请科研院所、高等学校198家,院士专家438名,全市参加对接企业589家,达成合作意向461项。目前,全市已与京津地区220余家大院大所、400余名院士专家建立合作关系。下一步,将深化与中国科学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等京津地区大院大所对接合作,重点抓好项目、平台、人才落地工作,并持续举办“大院大所对接会”、“院士专家德州行”两大特色品牌活动。

自去年京津大院大所对接会以来,市科技局持续紧密跟踪,积极落实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对接成果。不久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确定德州市为“蓝火计划”试点示范城市,并将德州列为“北方中心”重点打造。还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设立“中国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德州中心”,依托德州应用技术研究院建设“高校联合创新研究院”,在生态科技城规划建设“一园多校”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实现高等学校科技成果来德州市转移转化。

除了与科研院校合作,德州还促进各种形式的军民科技融合。经过前期的梳理,与德州对接的京津地区军工院校、军队科研机构和军工企业85家,向全市企业推介军民科技融合创新成果600余项。德州还积极推进与国防科技大学共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打造军民融合、军地合作的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共建信息安全产业园,在信息系统工程领域承接和转化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和科技成果。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