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11版:中国企业评论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1版            中国企业评论
 

2015年7月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食企遭遇微信谣传根在利益诱惑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石岩

食企遭遇微信谣传根在利益诱惑

北京通州张女士自从在微信中看到蕨菜百分之百致癌的消息后,之后几个月内她就与这道平日最爱的家常菜绝缘了。直到前几天要给家人普及相关的致癌“知识”时,她才发现这条“权威”的消息被腾讯一个红色的“谣言”官戳打回了“原型”。

在网络信息技术和新媒体大步发展的今天,与之相伴的网络谣言也在不断滋生,特别是自媒体时代,谣言经过朋友圈的转发,传播速度呈现几何级式的增长。

“微营销”微信传谣利益链中,造谣者通过制造骇人听闻或者足以引起公众注意的微信谣言,借助公众因关心健康而随手一转的心态,通过传谣攒粉,然后再以“微营销”的方式攫取广告费。新媒体攒粉的方式可以直击消费者的痛点,借助被篡改的时间、地点、消息源以及并无事实根据的内容,打造与受众的接近性,利用健康防范的心理俘获注意力。

显然,这些依靠健康警示、提醒等吸引读者阅读并转发的信息最有助于涨粉,这也是食品企业多在“传谣利益链”上受害的重要原因。

而疯狂的谣言传播背后,是利益的驱动。这也恰恰是微信公众号成为“传谣利益链”的前提所在。

微信公众号广告投放价格一般是150至300元/1万粉丝左右。对广大中小企业来说,微信公众号所创造的“微营销”模式无疑性价比更高。由此,无论是广告投入的精准性还是性价比上,微信公众号所进行的营销都似乎更具优势。

与这些唾手可得的利益相比,“传谣攒粉”不但违法成本低,而且非常不容易被对手抓到,因为网络举证相对困难,这时候企业往往就需要收集更多的证据。即便如此,这些数据能否作为归责理由仍然缺少具体法律支撑。加上在赔偿方面,到底是按照企业受损来计算,还是按照传谣者的利益所得来计算,中间仍然有很多的争议。即使按照企业受损计算,由于互联网传播地域的不确定性,企业哪一部分的损失可以归因于谣言传播仍然难以确定。

对于受损企业来说,要打破传谣利益链,除了不得已的诉讼和危机公关之后,很多企业寄希望于法律或者行政层,但法律和行政的规制一定是滞后的,而且其威慑性和利益权衡仍有不确定性。

目前国内食企缺少有效而权威的认证,恰恰是每每遭遇食品安全风波的重要原因。推进我国关于食品安全认证的严格标准,将会从根本上肃清食品安全方面的谣言。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