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国土局:
实行政务公开,促进阳光执法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史良
丰县国土局:实行政务公开,促进阳光执法
丰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渠波(右一)陪同省厅执法局领导实地调查信访事项丰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深入村镇开展普法宣传
近年来,江苏省丰县国土资源局正确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在化解社会矛盾、普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树立全社会集约节约用地意识、推进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连续五年荣获全省“土地执法模范县”荣誉称号,多次被省厅表彰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普法宣传先进单位”。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法治意识
丰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一贯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先后成立了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和政务公开等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将述法列入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部门和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之一,述职述廉的同时还要述法,促进了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征订《国土资源政策法规选编》,编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摘编》,将《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复垦条例》、《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新法律、政策作为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三是狠抓队伍素质建设,近年来相继开展了“勤廉国土”、“法治国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作风建设大讨论”、“我的办公室在现场”等专项活动,切实形成了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内部管理规范有序,规章制度落实得力,执法队伍纪律严明的良好局面。近年来,丰县国土资源局相继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徐州市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深入宣传引导,营造法治环境
丰县国土资源局立足创新、实效开展普法宣传,在时间上坚持“长期性”,突出“阶段性”;在内容上坚持“普遍性”,提高“针对性”;在形式上坚持“多样性”,注重“实效性”。一是做好常规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点,采取县镇联动的方式,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宣传咨询台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活动,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入耳、入脑、深入人心。二是突出领导干部宣传教育。为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征订《中国国土资源报》,方便县领导及时了解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结合县委举办的领导干部“周末大课堂”,为各镇党政负责人和县直部门“一把手”讲解当前土地管理形势和宏观调控政策,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地用地意识和责任。三是开展创新性宣传教育。与团县委联合成立了“国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国土资源知识宣传,充分发挥小手牵大手,一人带动全家,家庭带动社会的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国土资源法治意识。近年来,通过宣传,使各级领导做到了“不为地方经济发展违法占地、不为一时的利益违法用地、不为违法占地找人说情”,使“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深入人心,为全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丰县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内部决策、维护权益及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完善工作程序,做到规范化、科学化。一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会审制度。修订完善了《丰县国土资源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内部会审制度》,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底价确定、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等重大决策以及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均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内部会审制度,并纳入局行政效能监督范围,由局监察室负责实施监督检查。二是健全完善土地收储运作机制。先后代为县政府起草修订了“丰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出台了“丰县国有土地收储管理办法”、“收储程序”等规范性文件,强化了土地运作的组织、协调,保障了土地市场依法规范、阳光运行,更重要的是实现了土地出让金的最大化。三是严格执行听证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实施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制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以及土地征收补偿等行政行为时,依法组织听证,保证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仅2012年以来,丰县国土资源局就组织各类听证会200余场,切实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新设立行政许可股,认真梳理审批事项,做到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审批结果“阳光”公开。开展“服务无障碍”活动,对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局党组充分授权,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近年来,丰县国土资源局相继被评为“徐州市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徐州市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金牌服务岗”等荣誉称号。推进政务公开,确保公开透明
丰县国土资源局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作为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载体,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一是完善政务职责和工作流程。重新梳理了机构职能和工作职责,明确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部分业务类内部管理办文事项的依据、工作内容、程序、时限、申报材料与标准、主协办股室、办理结果等的工作规则和相关工作流程图,将每个业务股室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在本行政股室上墙公示,并在网上公开,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二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公开目录,通过宣传彩页、电子滚动屏、政府信息公开网、局门户网、报刊媒体等,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公告通告等。并不断深化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设,内设了系统管理员、电子监察员和法制监督员“三员”,将行政权力全部在县政务网上公开透明运行。2013年,丰县国土资源局被徐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示范单位”。坚持文明公正,提高执法水平
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依法行政的一大显著标志,丰县国土资源局激励与约束并重、引导与规范同行,切实提高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强化基层执法监察业务技能,提升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业绩档案,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考核情况、奖惩情况等实行动态管理,业绩档案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晋职晋级、提拔使用、岗位交流时的重要参考。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执法监察单位和工作人员巡查责任区域与责任,落实动态巡查、报告和包案制度,对巡查缺位、查处不力、压案不报等实行责任追究。三是持续推进基层执法单位群众评议活动。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为出发点,认真梳理基层执法单位在执法理念、服务管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群众评议制度,公布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有效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水平。近年来,华山、宋楼、梁寨等国土资源所相继被徐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表彰为“百佳基层执法单位”,有5个基层所被表彰为县“十佳基层执法单位”。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管理公信力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矛盾焦点多,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对于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至关重要。近年来,丰县国土资源局主动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行政监督。每年向人大常委会作土地管理专题报告,听取人大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意见建议;每年“6·25”全国土地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国土资源工作。建立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责任制,近年来,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8件,满意率100%。二是认真做好涉地信访矛盾化解。健全完善了信访接待中心不断增强技术支持和经费投入,运行国土资源网上信访信息系统,配备专职人员,答疑解惑,化解矛盾,所有来信来访均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畅通渠道高效运行“12336”服务平台。丰县国土资源局不仅把“12336”当做违法举报热线,而且坚持把“12336”职能延伸到服务社会和群众中去。它与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案件查处和信访工作有着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密切联系,在服务群众诉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2013年,丰县国土资源局“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中心被国土资源部授予“为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