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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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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原油使用权放开民营地炼“不感冒”?相关配套措施未出,民营企业称“前景不明朗”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莹

进口原油使用权放开民营地炼“不感冒”?相关配套措施未出,民营企业称“前景不明朗”

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告称,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成为首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方炼厂,初步确认每年可使用进口原油750万吨。专家表示,今年我国油气改革重心将放在上游领域,地炼企业以及参与海外油气收购的民营企业有望迎来新机遇。然而《中国企业报》记者了解到,对于进口原油使用权,民营地炼积极性低于预期,认为后续配套措施的跟进更为关键。

民营地炼态度谨慎

东明石化是地方民营炼油企业中第一个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16日,发改委下发了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淘汰了一定的规模产能之后,建设一定规模的储油设施,在这个前提下可以使用进口原油。

随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开展申请用油企业核查评估工作。经核查,山东东明石化集团申请使用进口原油的炼油装置各项指标均符合有关规定,初步确认该公司可每年使用进口原油750万吨。

有知情人士表示,目前关于进口原油使用权审核正在进行中,预计将有更多厂家获得原油使用资格,中国油气改革整体步伐正在加快。

不过,《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多家民营地炼却发现,其对进口原油使用权的放开态度谨慎。

“作为民营地炼企业,我们更多关注进口原油从哪儿来?如何操作?商务部应该还有相关配套措施予以补充,比如,说是满额给各个民营企业,那么由谁来管理,税务又该如何变更,这里面涉及的问题太多,我只能说前景并不明朗,不能多做评论。”一家民企相关负责人对《中国企业报》记者如是坦承。

而另一家不愿具名的民企人士对此也表示认同:“政策总体框架出来,没有配套的跟进,都是虚的。”该人士表示。

期盼放开原油进口权

记者了解到,相对于进口原油使用权,企业更关注的是原油进口权放开。

山东京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栾波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原油进口权更为关键,进口权的放开,将进一步提升原油市场化程度,让民营炼厂有机会在平等的市场情况下竞争、发展。同时丰富了渠道,在国际市场上有机会拿到第一手货源,从产品原料的角度,将更加丰富和平衡整个炼厂的生产方案,能让企业的装置有选择性地更强地去提升效益。

“作为民营炼厂,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包括资质能力达标和落后产能淘汰等。”栾波表示。

此前,中石油、中石化“两桶油”进口的原油总量占全国接近90%,23家非国营贸易企业目前拥有2910万吨/年的原油进口配额。

对此,业内预测,国家放开原油进口权是大势所趋,只是时间问题。目前国内原油需求缺口巨大,民营企业投资增加,到海外争取份额油是解决原油需求巨大缺口的最佳方式之一,未来到海外收购油气资源项目的民营企业数量将继续增加。

“实际上,原油进口权早就放开了,但不是给的民营炼油厂,而是给了经营单位,比如贸易公司等。”上述民企负责人表示:“我们当然希望对我们放开原油进口权。”该人士补充,对于炼油企业而言,要进口权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使用、能够进行加工。在获得了原油进口配额之后,地炼装置开工率将有望提升,相关企业的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也将得到改善。

不过,原油进口权放开对于一些民营地炼厂来说,是个不小的压力和挑战。

一家民营企业人士表示,如果把进口权放开,把进口原油高昂的运输成本考虑在内,其炼油效益将远不如内贸原油。加上地方炼油厂与主营炼厂不同,其计划性较弱、趋利性较强,而进口原油从采购到加工的周期较长,一旦原油价格起伏剧烈,炼厂可能面临长时间的巨额亏损,因此民企实际运营如何也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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