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4版:调查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4版            调查
 

2015年6月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起底东方轮船:两个时代的兴衰样本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宋笛

起底东方轮船:两个时代的兴衰样本

6月5日晚,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法人代表姜曌就长江客船翻沉事件致歉。截至5日18时20分,遇难者人数升至103人,14人生还,仍有339人下落不明。

6月1日21时30分左右,从南京驶往重庆的客船“东方之星”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翻沉,出事船舶载客458人。

而处于风口浪尖的重庆东方轮船公司(简称东方轮船)先是沉默,进而在6月5日晚,公司法人代表姜曌就长江客船翻沉事件致歉。

这家成立于1967年的老牌船务公司曾迎头赶上一个时代,又在另一个时代里渐趋乏力。经历过数年繁盛,也经过了数次官司。在2015年6月1日晚,这家公司连同458人的命运一起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故。

事故曾两次将公司

推上风口浪尖

“提起万县市轮船公司,可能鲜为人知,但一提到四川省东方轮船公司,人们也许不再陌生。”张梦云在1993《交通企业管理》上刊发的《川江弄潮———记四川省东方轮船公司总经理马地禄》一文的开头这样写道。1992年张梦云进入这家公司,担任时任负责人马地禄的秘书,而其进入公司的这一年正是东方轮船公司发生重大转变的一年。

张梦云在文章中表示,在马地禄担任公司总经理后的3年时间里,企业共实现利润227.5万元,为计划的347.9%。完成营运收入为计划的185.6%,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以平均每年108.7%的速度递增。

1992年,邓小平南巡,三峡工程立项,这些新的时代趋势让马地禄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原本的东方轮船只有客运业务,而马地禄则敏锐地看到了客运业务未来的发展前景。

从1992年开始,东方轮船开始引进技术人才43名,培训驾驶人员和服务人员,同时“结合长江中下游和川江的风浪、水情,选用了线型流畅、快速节能、安全适用的优良船型”,由东方轮船公司船厂、涪陵川东船厂负责生产。

1993年12月,首批生产的三艘客船相继下水,分别命名为“东方王朝”、“东方之珠”以及“东方之星”。

目睹三艘客船下水的马地禄应该想不到,在未来的若干年中,这三艘船中的两艘都将陆续遭遇到不同级别的事故,两次将公司推上风口浪尖。

昔日事故的舆论两级

在此次的长江沉船事故之前,东方轮船已经两次遭遇到了事故和由此而来的舆论声讨。

1992年9月23日,东方轮船旗下的“红旗810船队”在由秭归开回万县的途中与“长青号”机动船相撞,造成长青号碰撞后沉没,货物大部分受损,两名船员受伤,此后法院判令东方轮船赔偿受损方全部损失。

1997年7月24日,“东方之星”的姊妹船———同年出厂的“东方之珠”在西陵峡发生海损事故,与“江津1号”运销驳船相撞,当时“东方之珠”号上有游客276名。幸运的是当时天气状况尚好,救援及时,并未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

事件发生后,《重庆晚报》曾刊发过一篇文章,文中记者描写道:“一些船员各顾各的穿救生衣,没有谁顾忌惊恐中的游客,一位带着三四岁小孩的白发老太太恳请船员给她孙子一件救生衣,无人理睬。”

文章一经刊发,瞬时在社会上引起了对于“东方之珠”船员行为的谴责,而在此后的事故调查中,却又显示当时船上的船员并未有如此的行为。

在这起事件中,时任河南市新野县航运公司船长的冯安义由于奋不顾身的救援举措以及此后不留名的离去,使得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全国数家大型报刊都提及了这位无名的“救人英雄”。(下转第八版)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