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融资业务生变:
大银行抛弃小银行追捧专家称担保全过程监管亟待加强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莹
存货融资业务生变:大银行抛弃小银行追捧专家称担保全过程监管亟待加强
杨清语制图
受“上海钢贸案”和“青岛有色金属案”影响,存货融资正在成为一些国有大型银行和国有大型仓储物流公司的“烫手山芋”。《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包括工行在内的多家国有大行的存货融资业务已全面叫停。而与此同时,一些地区中小银行和民营仓储公司却态度积极,纷纷布局相关业务。
多重原因致风险集中爆发
据了解,存货融资是以库存存量带来一部分资金增量的行为,包括库存商品抵押融资、对应商品的应收账款、票据等的融资。
记者了解道,2014年国有大型银行收缩了存货融资业务规模;上海、青岛等地的某些区域性银行,原本在2013年开始尝试存货融资业务,也因此全面暂停动产融资业务。
“存货融资业务与仓储企业,银行等存在多方关系。一般而言,仓储企业对货主货物进行确认,并开立专用仓单作为融资担保,银行依据质押仓单向货主提供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一家国有银行信贷审批部内部人士陈东民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在现实操作中,由于银行之间质押信息互不相通以及仓库管理存在漏洞,货主与仓储企业联合进行重复质押或者空单质押并不罕见,一票多押甚至多次质押从银行融资。
事实上,去年以来,随着物流仓单重复质押、虚假仓单、联保等因素引发的融资诉讼案件频发,其动产融资类的风险也急剧增加。
“有的银行对融资企业资质审查并不严,仓储监管机构监管不力,银行指定的仓储监管机构操作人员收取有融资需求的融资企业的好处费,内外勾结伪造仓单从银行套资获利。”陈东民表示。
陈东民表示,由于钢材、铁矿石和煤炭等并非不动产,不需要办理抵押登记进行公示,非常容易造成企业和银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此外,很多大宗商品没有产品编号和生产批号,容易混淆视线。
专家分析称,动产质押融资目前在国内实际操作和法律制度上存在缺失的情况,银行、物流仓储公司、第三方监管公司、贸易企业之间存在盘根错节的复杂利益关系,一旦责任界定模糊、利益分配不均,就会产生难以把控的信贷风险。
大型银行叫停
大宗商品存货融资
截至目前,国有大型仓储物流公司,在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业务方面开始全线退缩:几家大型仓储物流企业,已开始全面退出该项业务且已对旗下物流公司提出要求,原则上单纯的派员“监控”业务,到期均不再续约,已上报的派员“监控”业务,要制定退出方案和时间表。
“我们行对于大宗商品包括煤炭、铁矿石和钢材等的存货融资业务早已叫停。”一位国有大行内部人士透露。
在业内人士看来,动产质押融资往往是借贷部门主要基于核心企业的信用,根据贸易的真实性背景和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水平来评估企业的信贷资格,为核心企业及上下游提供融资支持,其风险评估方式难于传统风险评估方式。
有商业银行风控人士分析,无论是钢贸业还是煤炭等大宗商品行业,由于不少企业体量庞大,贷款需求庞大,收益丰厚,银行或网贷平台为保证利润增速,对其贷款的支持就会相对激进,而容易忽视其中存在的风险。
对于企业而言,利用动产重复抵押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可利用套利手法获得丰厚资金,进行投资、资金流转等。“这种通过仓储仓单重复质押的手法套取资金的方式很容易复制,而其中纠纷频繁,主要在于金融机构对行业性风险预估不足,对明显超出偿还能力或担保能力不足的企业提供大量贷款,进而引发不良资产规模骤升。”业内人士表示。
中小银行积极布局
《中国企业报》记者发现,虽然国有大型银行和国有大型仓储公司正在收缩这项业务,但一些地区的中小银行和民营仓储公司却采取了积极的态度。
“据我所知,西北有一家地方性银行存货融资额就占贷款余额的33%;而另外一些地方性银行也积极全面开展对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企业的准入、评价与管理工作。”北京一家地方性银行内部人士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
而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在国家标准《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实施后,更是面向全省印发《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企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为解决当地部分加工、出口为主的龙头企业周转资金需求问题,我们社从信贷产品创新出发,开办了存货抵押贷款业务,目前业务规模正持续扩大。”吉林一家农村信用社内部人士透露。
“中小银行积极布局的主要原因还是中国存货融资与担保存货管理本身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大银行的叫停,腾出了更大的市场空间。中小银行积极布局,一是这种融资模式的确能为小微企业盘活资金带来利好;二是该业务的利润空间可期。”业内人士表示。
在这种背景下,民间金融仓储企业悄然诞生。据了解,民间金融仓储企业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融资企业抵押给金融机构的担保物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这类企业将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由不动产扩至动产,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贷款难和金融机构的难贷款。同时,对银行来说,这也是一种非常好的资产保全方式。”浙江金钥匙仓储有限公司董事长夏阳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
专家建议,为了规避相关风险,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建立担保存货管理企业的专项备案制度、担保存货管理企业的年度报告制度和全国统一的担保存货管理公共信息平台来达到加强担保全过程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