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要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要求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全哲洙
非公企业要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要求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推进构建非公有制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不仅是党的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工商联参与协同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
工商联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不断推进劳动关系工作。一是开展教育引导。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二是参与劳动立法协商。围绕劳动基准、社会保险、劳务派遣等热点难点,深入非公有制企业了解实情、听取意见,以提案议案等形式反映诉求、建言献策。三是推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针对近年来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不断增多的实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调研基础上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并通过以点带面、组织培训等方式,推进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四是依托三方机制发挥积极作用。各级工商联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在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面、推进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开展劳动关系监测和形势研判、参与应急事件处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企业更加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自觉将其有机地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中,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积极打造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事业共同体,传递了正能量,展示了企业良好形象。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部分企业特别是传统制造业企业经营困难,盈利能力下降,有可能影响职工权益,增加劳动关系不和谐风险;有些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裁员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带来了新的压力。随着专业化分工的深入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力推进,由电商、微商等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所带来的企业组织形式、用工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变化,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带来了新的挑战。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注重发展和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加注重规则和秩序,这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到工商联促进两个健康工作的实践中,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工商联要始终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奉献精神,主动关注就业、改善就业,切实履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造福职工的企业社会责任等。
二要推动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应当是经营者和劳动者相互尊重、和谐相处的平等关系,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依存关系,利益相容、兴衰与共的共生关系,共同创造、共享成果的发展关系。
三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级工商联要引导企业紧紧依靠创新驱动、职工素质提升和加强管理等途径主动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物质条件。
四要认真履行劳动关系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协商调解作用。各级工商联要加快进入本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加强与政府、工会的沟通协作,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
五要积极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各级工商联要积极配合党委有关部门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积极探索适合企业特点的工作途径和方法,有效增强企业党群组织活力,发挥党群组织在推动企业发展、凝聚职工群众、促进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重要前提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