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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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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视频会议召开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视频会议召开

王利博制图

5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共同组织在京召开视频会议,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部署。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党组书记尹蔚民;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赋;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理事长李德成;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全哲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地三方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坚持加强劳动关系矛盾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全面把握、科学谋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会议提出,各地三方要着力解决当前劳动关系突出矛盾,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妥善解决部分企业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规范。要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领域立法工作,全面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劳动关系领域法治建设。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教育,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

会议指出,各级工会要找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准确把握工会的职责定位,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各级企联要推动企业积极实施雇主责任标准,牢固树立对企业自身负责、对职工负责、对社会负责有机统一的思想,不断完善用工管理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各级工商联要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认真履行劳动关系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协商调解作用,积极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会议强调,各地三方要切实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实施意见,落实企业和劳动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的基层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顺利开展。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规律的认识,把遵循劳动关系一般规律与适应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文化传统等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体制、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

会议希望,各地三方要迅速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四位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准确领会贯彻。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好《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形成抓落实的工作合力。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为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会议由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执行主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邱小平主持。国家三方会议执行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同志,国家三方会议执行主席、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同志出席了会议。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方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三方会议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在各分会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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