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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5年5月2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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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工作是党的群团工作、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他强调:“新形势下,工会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

国企工会:如何找准定位寻求突破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王宗敏

国企工会:如何找准定位寻求突破

今年4月28日,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并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致以节日的祝贺。这是我国继1979年后时隔36年再次对这一群体进行最高规格的表彰。在社会转型时期这个关键节点,国家再次高规格表彰劳动模范,其用意和积极意义,显然是不言而喻的。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此前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过去中国革命的成功,群团组织曾发挥过重要作用。在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征程中,我们的群团组织给后人留下了多少令人难忘的故事。今天,在新的形势下,如何使党的群团组织在企业改革和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企业领导者应该站在时代的高度重新审视和思考。

我是2008年开始从事工会工作的,过去20多年都是从事施工组织和企业管理工作。可以说,在工会战线上,我还是一个新兵。在从事工会工作中,我看到一个企业工会工作的成效与这个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思想认识,对工会工作关心和重视的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当然,与这个企业担任工会工作主要领导的激情、思路和工作方式也是紧密相关的。经过这么些年的工会工作经历,我思索了许多问题,也有了一些体会,想和广大的工会工作者和一些企业党政领导做些交流,遂撰此文,希望能引起共鸣。工会变迁

中央企业下属的子公司大都是50年代成立的老企业,经历过“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的年代,有过在企业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辉煌的工会历史。80年代中期,随着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中央企业和全国的国有企业一样被推向了市场,由国家一切包办,到一夜之间变成了一切要靠企业自身向市场要生存、要地位。一时间多少职工被迫下岗,企业为了能够活下去,被迫开始精简机构,减少人员。工会首当其冲,缩减工会经费,精简工会组织机构,合署办公等等。许多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被逐渐淘汰,许多工会干部和其他职工一样,只好各奔东西,自寻出路。

这段刻骨铭心的历史告诉我们:国有企业是我们职工自己的企业,企业兴旺,职工就有饭吃,就有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舞台;企业衰落,职工或者下岗吃低保,或者自寻出路再择业。所以,国有企业的工会组织应该和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企业就像一张皮,我们的职工,我们的党组织、行政组织、工会组织就像毛一样附在企业这张皮上,“皮之不存,毛将附焉?”因而,维护企业的长远利益就是维护全体职工的长远利益。

国有企业,不是哪一个人的企业,有的企业领导人,觉得自己是企业的法人代表,似乎这个企业就是自己的,专横跋扈,任人唯亲,有的甚至借输送利益中饱私囊。结果是或者带着企业衰落的羞辱离去,或者被职工所唾弃。

国有企业也不是哪一级组织的企业,从理论上讲是全国人民所有的企业,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又是独立法人,独自承担自负盈亏和自我发展的责任。企业破产了,谁也当不了救世主,只有这个企业的职工去默默承受企业破产带来的痛苦。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企业是全体职工的企业更为贴切。所以办好这个企业,必然是全体职工的心愿,也是企业党组织、行政组织、工会组织共同的责任。在企业中,行政组织、党组织、工会组织是从不同的方面为了企业的生存发展而共同努力。

面对中央企业这个庞大的组织,单靠一个企业的几个精英包打天下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的中央企业面临的国内国际市场更为复杂多变,从事的技术行业日新月异,任何一个人的学识、阅历、经验都难以应对企业面临的所有问题,每个领导人都需要借助集体的智慧、集体的力量来运行这个庞大的组织才有可能管理好这个企业。

衡量一个企业主要领导人是否尽职和称职,现在有了新的标准:就是你是否运用企业赋予的职权把企业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充分利用了起来。如果没有,浪费了就是最大的失职。一个企业如果只是纵向比,你是看不出企业资源的浪费,要和国内同行业的企业横向比,和国际上的相同产业的企业比,就会认识到差距,为什么在相同的市场情况下会出现这种差距?就会反思企业的政策哪里出了问题,就会反思企业的资源哪些还在闲置。

工会组织是在党组织领导下可以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群众组织,和行政组织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为了实现企业的共同目标按照各自的职责去开展工作。同时,工会又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行政组织和工会组织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关系,在工会组织机构的建立上,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行政组织应该尊重工会的意见。一些企业的主要领导人违反《工会法》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做法,是错误的,是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职代会“法宝”

工会组织在企业中处于辅助地位。她是通过维护职工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结合点来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她是通过反映职工诉求,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坚定促进企业的公平正义而使广大职工感受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进而推动企业文化的建设;她是通过行使职代会的审议权,使企业的决策更加民主化,通过行使民主监督、民主评议权来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使之能够更加贴近群众;她是通过劳动竞赛、技术比武,为广大职工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平台,并对获得名次的员工在政治上给予荣誉,经济上给予奖励,生活上给予关心,从而促进大家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进而提高整个企业的技术素质;她是通过扶贫帮困体现企业对困难群体的关心,使广大职工感到企业大家庭的温暖;她是通过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各种体育和智力比赛丰富广大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使大家更加热爱这个企业。

员工病了去看看,婚姻嫁娶去祝贺,丧葬办事帮一把,有了天灾伸伸手……这样令人倍感温暖的企业哪个员工能不热爱呢?这种热爱必然会产生强大的动力去推动企业的前进!如果工会工作者能够这样认识到工会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就会热爱自己的工作,就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难点所在

正因为工会组织在企业中处于辅助地位,在有的领导眼中可有可无。所以在一部分中央企业中,只要基层机构改革,工会组织必然首当其冲:机构合并到其他部门,人员减之又减;待遇相对最低,评先总是最后;反映职工诉求,常常没有回应;热心搞点活动,被批影响工作。常常看到这种现象,行政领导支持,工会工作就顺利一些,支持不够,就麻烦一些。什么《工会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常常束之高阁。工会组织在企业中应有的地位几乎取决于行政主要领导的喜好和认识水平,极大地挫伤了工会工作者的积极性。

在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是写进《工会法》的,工会组织的机构设置、作用、地位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为什么受人为的影响这么大呢?

首先我们上级的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是有责任的。第一,宣传教育不够,没有使我们的企业主要领导认识到工会组织是国家关于国有企业领导组织架构设置的一部分,不是你想不想要的问题,而是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要求必须做的事;第二,检查落实相关规定不够,对不按照《工会法》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去做的行为不闻不问,任其发展。这也是导致企业工会工作薄弱,工会组织地位下降,工会组织得不到广大职工信赖的主要原因。

其次,工会干部缺乏知难而进的奋斗精神,对工会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模糊,不知道怎样去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职工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或者冷漠视之,或者不关痛痒地安抚几句,不敢站出来伸张正义,职工的诉求也不敢反映。久而久之,工会在联系职工,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几乎毫无建树,又会让行政层面对工会的作用感到失望。所以有一句至理名言叫做“有为才有位”。任何一级组织,任何一个人,其地位和作用是勤奋工作,实干奉献换来的。有多少担当,才会有多少收获。阳光企业

工会组织是在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所以要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争取党委的领导,不要做与党委离心离德的事;其次要争取行政组织的支持,要理解、体贴行政主要领导在市场竞争中的巨大压力,努力做一些为行政领导排忧解难的事。大家都是党的干部,为了事业聚在一起,分工不同,但共同的目标都是为了把企业做得更好。

在国有企业中,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能够做好企业的最低要求。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到,企业的人心必然是涣散的,这个企业怎么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去呢?所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不仅仅是工会组织关心的事,党组织、行政组织同样关心。在中央企业中很少有发生危害职工利益的事例就是很好的证明。所以在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上,工会组织和行政组织不会有根本的矛盾。但是在企业繁杂的工作中,没有完全按照政策落实待遇的问题还是时有发生的,特别是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更容易发生,这时候工会组织就要出面说话,你不要担心行政领导会对你有意见,因为你是在履行职责,一个人只要做履行自己职责的事,大家都会理解。况且这样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职工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企业的发展,这也是企业行政领导不愿看到的事。所以在中央企业里工会落实维权的职责不应该是一件难事。

我们的职工常常会有许多诉求,符合政策的就要积极推动解决。企业一时困难,解决起来有难处时,就要告诉职工,同时和行政部门商量逐步逐年解决。要相信我们的职工是通情达理的。不符合政策的,就要明确告诉职工。不要去说模棱两可的话,态度要鲜明。不要朝行政方面推,这也是为企业为行政排忧解难。没有具体文件规定但反映合情合理的事,涉及面广的,就要和行政部门协商从相关政策方面去解决;个别的,如果不会引起连锁反应的,就和相关领导沟通个别解决。这种协商也可能成,也可能不成,这都没有关系,对一个问题的看法总是一致也不可能。你这样做了基本就算尽到责任了。但应该相信,只要能调动职工积极性,对企业发展有利,这种协商总会成功的。同时我们也可以向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汇报,借助组织的力量去推进。

我们的工会干部不要害怕和职工群众见面,不要怕有不好回答的问题或者担心职工的诉求解决不了而不愿和职工见面。要注意学习,熟悉相关政策,这样在回答职工诉求时才不会应付和推诿。要到职工群众中去,和他们聊工作聊生活,一方面了解他们的诉求,另一方面听取他们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古人有句话:“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最了解市场行情的是最贴近市场的人,最早发现政策和管理出现问题的是最基层的员工。把这些建议和问题写成报告反映到党委和行政组织,不管是否采纳,行政和党委都会认为工会已经融入了企业的中心工作里了,这样,他们会更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工作者一定不要把自己置身于企业中心工作之外,而要和企业同呼吸共命运,这样才有可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民主管理方面,主要力争落实职工的知情权。一个企业领导人在企业中不能随心所欲,否则大家就会无所适从。一个企业的主要领导人是企业的带头人,他治理企业的思维、理念、观点应该是明确和连续的,不能一天一变,更不能因人而变,否则就容易造成大家的思想混乱。如何解决这些领导人存在的问题就是推动依法治企。领导人要带头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事不对人,不能关系近一个标准,关系远又是另外的标准,这就会让人感到不公平,就会破坏健康的企业文化。

依法治企是做事的层面,阳光企业是监督的层面。无论什么事情,只要公开透明,就会减少问题的发生。谁也不敢在阳光下做丑事。

所以我们在落实职工知情权上要有所创新,集团、成员企业、三级单位……各个层级的职责定位要明确、要具体,这样才好操作。

特别注意的是评先、评职称、晋升、提干、奖励政策、惩罚规定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事一定要公示,让大家知情,如果这里面有不公平的,职工势必会反映出来,这也是帮助我们在企业中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的企业文化。

要时刻关注职工队伍建设,不要认为这事与己无关。我们经常和职工接触,才知道什么是职工渴望的。任何一个人都希望有所建树,我们就要给每个职工搭建平台,比如技术比武、论文评比,让那些奋斗在一线长期默默无闻的职工有在人前展示自己技艺的机会。荣誉不仅仅会激励获得荣誉的个人,也会鞭策没有获得荣誉的职工。让每一个人看到经过奋斗就会有成功的希望,我们的人才队伍就会一批批成长起来。

一定要经常开展各种文娱和体育活动,消除工作疲劳的最好方法是从事自己喜欢的运动。工作之余,根据个人的爱好经常组织职工举办文娱晚会、棋牌比赛、球类和田径运动竞赛等等。这是最受职工欢迎的,这也是提高企业凝聚力的重要载体。现在大多数企业效益都比较好,工会经费都比较充裕,我们国家给了国有企业工会多么好的政策啊!这是老一代工会工作者为职工争取来的。要珍惜这种条件,多为职工组织一些让他们喜闻乐见的活动。一方面消除了员工的疲劳,让大家精神百倍地再投入工作,另一方面又扩大了工会在职工中的影响。

一个企业要有劳动模范档案、工伤职工和遗属档案、特困职工档案,并逐年更新。劳动模范是企业的脊梁,职工学习的榜样,不能让他们生活得让后人感到心寒,逢年过节都要去看望,平常有难处就要拉一把;工伤职工是为企业发展而受伤,更要善待他们,不要降低他们应该享受的待遇;工伤遗属是企业最困难的群体,比如失去丈夫的家庭就像塌了天一样,妻子既要抚养孩子,又要工作养家,以维持生活,过得非常艰难。所以我们要保证她们的正常生活,多给她们一些补贴。从这些群体的生活状况就可以衡量一个企业真正的文化。要向特困职工伸出友爱之手,重点要帮助他们培养自己能够创造未来的能力。这些看起来都是企业的小事,企业的党委、行政主要领导可能无暇顾及,工会组织就要承担起来,因为这些人的生活状况直接影响着在职职工的世界观和对企业的忠诚度。

企业的工会有许许多多要做的事情,只要你满怀激情,心中充满对广大员工的深厚感情,认识到我们的工会工作虽然都是点滴的小事,但她承载着推动企业不断前进的精神力量,企业的兴旺发展有我们工会工作者的汗水和辛劳,那么我们就会热爱这项工作,就不会为处在辅助地位而感到失落,也不会因为工作中受点委屈而丧失工作的积极性,更不会因为工作中遇见挫折而畏难不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模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指针,国资委党委正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集团党委已经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我们工会工作者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努力学习,熟悉政策,研究工会理论,争取成为群众工作的专家。把工会真正建设成为广大职工的家,每一个工会工作者都成为职工的娘家人,那么我们的事业就会无限宽广,我们的企业就会在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带领下,乘风破浪,披荆斩棘,永远走在前进的大道上。(作者系中国电建集团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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