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的红头文件:双汇加盟店广西上林遇阻调查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石岩
任性的红头文件:双汇加盟店广西上林遇阻调查
广西南宁上林县的徐德明最近
“摊上事儿了”,眼看自己的食品店不能拿到合法的“身份”,不得已,他一纸诉状把上林县工商局告上了法庭。
今年年初,在食品行业摸爬滚打大半辈子的苏德明想开一家名叫
“上林二哥食品经营部”的肉食店,主营业务是“双汇”牌生猪肉以及猪肉类加工成品。让他万万想不到的是,原本年初就能开业迎客的食品经营部,竟然在上林县工商局发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个环节上“掉了链子”。
蹊跷“县通告”引发民告官
“我是在今年元月16日申请办理‘上林二哥食品经营部’的,所有的流程和要求也都是按着工商局提供的表格和规定进行申请。因为相关手续齐全,当天上林县工商局明亮工商所就给我下发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但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环节上,明亮工商所又以上林县政府通告(下称“县通告”)不准办理肉类营业执照为由拒绝了我。”苏德明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说起事情的缘由时一脸不解。
在采访中,苏德明向记者出示了申请营业执照的所有文件,包括办证申请书、场所证明、身份证以及名称核准通知书等。
到了五月中旬,苏德明还是没有等到食品经营店部的合法“身份证”。
“营业执照一天不发,我就多承担了一天的房租损失。”只做小本生意的苏德明“奢望”并不高———跟工商局对峙法庭,他要“讨个说法”。5月11日,宾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苏德明诉上林工商局拒办个体营业执照一案。
苏德明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限期为原告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颁发“散装食品包括经营肉类”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上林县工商局也有自己的“合法”理由。
工商局代理人在答辩中称,根据《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肉品管理的通告》的规定,苏德明申请的经营部不在本县市场划行归市的范围内,“上林县工商局作为上林县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不给原告苏德明颁发营业执照,是依据‘通告’的规定履行职责。”
法无禁止应可为
苏德明的代理人、双汇集团法律事务中心食品安全法律专员唐全成认为,上林县工商局向苏德明下发个体经营营业执照是部门职权之事,是我国法律赋予其的职责。“不履国法而以‘县通告’论履职,这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同时也严重违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因此,唐全成根据《行政诉讼法》申请法院判决工商局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职责,下发苏德明的个体营业执照。
“苏德明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唐全成说,按着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等。
在一些地方,滥发红头文件的乱象已屡见不鲜。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3月份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就强调,严防“红头文件”越权代法。
法律所赋、职责所规的上林县工商局应按照相关法规行事,以“县通告”为由拒办营业执照的背后有怎样的“故事”?上林县工商局“头上”悬着的“县通告”到底是何文件?
被指违反《反垄断法》
根据上林县工商局提供的公开资料,《中国企业报》记者见到了《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肉品管理的通告》原版复印件。
该通告指出:从2014年7月起,除已经许可经营的大型超市外,(上林县内)所有的肉品一律进入批准已做好划行归市的市场;对不在市场划行归市范围内经营的肉品经营者,县工商局不予办理工商登记,已办理营业执照但不符合划行归市规定的,依法注销、变更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县相关部门加强定点屠宰和市场内经营肉品的监管和执法,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这个通告明显违背了我国的《反垄断法》。”唐全成对记者说,《反垄断法》中对行政机关以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做了明确规定,不允许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和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反观这个通告,恰恰是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经济,是不折不扣的‘地方红头’文件。先不说通告的合法性,就文件的内容而论,也与上述的法律相违背。”
唐全成还告诉记者,上林县辩称的“划行归市”源于1983年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上市商品划行归市,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这与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当下,大相径庭。用计划经济的办法管理市场经济的事,上林工商局怎么又回到了过去?另外,双汇客户苏德明开办的是双汇加盟店,并不是参加集市活动,从这两点上讲,这个通告也不适用于原告。”
苏德明也是很纳闷,“要说放心肉,技术、模式早已成熟并在国外盛行多年的冷鲜肉在气候炎热、潮湿的广西应该更健康才是,工商局怎么就把这件利民的大事‘死磕’到这个通知上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