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企负责人
薪酬逐渐制度化
《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原则性通过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宋笛
《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原则性通过地方国企负责人薪酬逐渐制度化
继广东省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办法实施后,山东省也于5月13日原则上通过了《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随着各地的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的相继出台,国企负责人的薪酬也将逐渐实现透明化、制度化。省属企业负责人管理进一步规范
在5月13日召开的山东省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中,《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获得原则性通过。
《中国企业报》记者从山东省委获悉,这份文件在原则性通过后将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之后再公布实施。
对于山东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会议指出,“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要从山东实际出发,坚持统筹兼顾、稳妥推进,加强测算对比论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在此前不久,山东省省委组织部、国资委联合刚刚下发文件,规定山东省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需回避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禁止和亲属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也不允许当亲属的“直接上司”。
此次的《方案》可以被视作山东省在规范省属国企领导人任职制度后,对于深化国企改革的进一步举措。
在2014年10月,山东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山东省国资委反馈巡视情况时,曾专门指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反映较严重的问题,存在利用职务影响搞利益输送,在工程招投标、营销采购中打招呼,违规为亲朋拉存款,在项目投资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等现象。多地相关方案将陆续出台
2015年1月1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72家中央管理企业按照这份方案的要求,调整了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标准。
在中央的文件落地实施后,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省属企业薪酬管理办法也相继进入制定的过程中。
而此次山东省的《方案》也是在这一大背景之下被提出的,在此之前,广东省已率先通过了《关于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成为全国各省市首个通过并发布相关薪酬管理办法的省份。
在广东省的这份方案中,大体依据了中央此前颁布的改革方案,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省属企业在岗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最高为2,同时规定了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收入应该定期向社会公开。
在广东省公布相关文件后,贵州省也于4月下旬审议了《贵州省深化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和《贵州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送审稿)》两份文件。
据了解,目前这两份文件正在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中,在此之后将进入相关报批阶段,待国家领导小组批准后,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下发执行。